2019年11月18日晚间,银联业管委发布《关于开展收单机构信用卡违规代还专项规范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开篇即对信用卡违规代还予以界定,包括但不仅限于:

特定应用程序、移动支付APP利用信用卡账单日和还款日时间差,通过违规存储持卡人支付关键信息、系统自动化发起虚构交易,以较小的金额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循环还款。

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即“专委会”)曾于2018年5月7日,发布《“全国互联网金融阳光计划”第三十九周报告-互联网金融新业态风险巡查公告》(以下简称《巡查公告》),提出信用卡代还的三种模式:“套现贷”模式、平台代偿模式和信用卡套现模式。

根据《巡查公告》,在“套现贷”模式中,用户需设置还款期限、次数、还款金额等信息,并预先在信用卡中存入部分现金,平台按照设置进行刷卡-返现循环操作设置,套取消费金额用于支付本期信用卡账单,将本期账单过渡到下个月,平台在此过程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账单金额的0.8-1%);

平台代偿模式中,借款人不再欠款信用卡,而是欠款代偿平台。具体来说:信用卡代还平台垫付用户信用卡欠款,并取得对用户的债权,用户需定期向代还平台偿还贷款。

用卡套现模式,用户有多张信用卡,利用信用卡刷卡消费存在免息期的漏洞,循环刷多张卡来维持免息借款。具体来说:用户通过在平台刷取信用卡B,平台收取手续费后将刷卡金返还用户,进而用户可以将信用卡B中的资金来偿还信用卡A。

模式一与模式三具有共同特征:利用时间差,由平台扮演POS机的角色,将资金刷出后返还给持卡人,且循环操作。由于存在“刷卡”这个动作,背后又没有真实消费场景的支撑,因此在模式一和模式三下,交易必然虚构。

而模式二的“代偿”,平台只进行一个动作:“垫还”,其本质为一种债权的转移。因此在模式二中,并不存在“刷卡”这个交易动作。

信用卡违规代还的“违规”二字,重点所指代的为“套现贷”模式和信用卡套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