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经济事务主管部门 24 日称,“淘宝台湾”虽由英商克雷达分公司经营,但经调查,该部门认定克雷达可被陆资阿里巴巴实质控制,判定“淘宝台湾”为陆资,依相关规定处新台币 41 万元罚款,限期 6 个月内撤资或进行所谓改正。
台经济主管部门称,英商克雷达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4 日以新台币 10 万元在台设立分公司,2019 年 10 月间增加营运资金至新台币 2010 万元,并以“淘宝台湾”的名义经营电商平台。
据台经济主管部门介绍,阿里巴巴集团通过新加坡子公司持有英商克雷达 28.77% 股权,未超过 30%,符合现行相关投资许可。但该部门指称,调查发现阿里巴巴集团可操控英商克雷达的营运方针,认定对其具有控制能力,应依相关规定事前向该部门申请许可。克雷达公司未依前述规定申请许可,故依相关规定作出裁罚。
台经济主管部门称,所谓改正有两种方式:一为“淘宝台湾”在半年内恢复为纯外资,确保没有被陆资实质控制;二是“淘宝台湾”符合陆资来台投资标准,如停止广告服务及第三方支付等。
近日,台经济主管部门预告相关投资许可办法的修正案,将对陆资认定和陆资来台投资采取更加严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