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看到了,演艺明星因偷漏税被巨额处罚的新闻频频出现。

邓伦偷逃税被罚1.06亿!偷税漏税到底是个啥?会坐牢吗?-冯金伟博客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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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最终,邓伦因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1.06亿元。

咱别光看热闹,趁机学习一下税法知识,我们为什么要纳税?偷税漏税的行为有哪些?

我国公民只要有收入,就要纳税,只是涉及的税目不一样,税款的计算方式也不一样。除非有明确的免税情况。

纳税给国家是为了二次分配用于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建设等开支,以达到相对公平等。

个人的收入就是个人所得,上班得到的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人家给的劳务费或稿费、做生意挣的钱以及其他有偿服务、财产转让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偶尔得到的钱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只要您的收入被确定为是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无论叫什么名称,都是工资薪金。例如有些企业规定员工只要出差即给员工每天按照固定标准发放出差津贴,还有类似的交通补贴。这些收入均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稿费与发表不发表无关,与报刊、各种自媒体等形式无关。

演艺人员演出、表演的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属于劳务费,按此内容缴纳个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这一个税目我们平时接触的可能比较少,它还容易跟财产转让所得相混淆,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一个特点就是,它是使用权的转让,而财产转让是所有权的转让,这是它们最大的区别。

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属于经营所得。

您会发现在劳务报酬所得列举中就有医疗、咨询、讲学。

所以很多人会疑惑,同样是医疗、咨询,为什么有些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有些按照经营所得?

首先,判断是否以“办学、医疗、咨询”为主要的经营目的;

其次,看是否属于连续性经营;

如果是持续的以其为主要生存手段,那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应该办理税务登记。

所以,税务机关在实践中判断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如果说是经营所得,那就要去办理执照,可以办个体工商户,也可以办独资或合伙企业。

税是该交就要交,少交或不交,情况不同,性质各异。

包容不同做法,不容触法红线。有些情况犯法,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造假属于偷税漏税。造假有很多种,比如为了少缴税、避税、逃税,将片酬即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即属于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形式。

偷税漏税,会坐牢吗?

首先,偷税漏税是犯法的,理应受到法律制裁,违法严重者要坐牢。

偷税漏税的结果有限期补缴税款、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加收滞纳金、0.5-5倍的罚款、最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偷税漏税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处罚最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很多人可能会说了,我又不是明星,没有那么多收入需要纳税。

要知道,纳税申报是依法纳税的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所谓综合所得,即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自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我们居民个人需要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的六月三十日前对取得综合所得的当年进行汇算清缴,我们可以在手机上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在APP里申报汇算即可。

所以说,无论金额大小,大家都要及时的按照税法规定,依法进行纳税。

2021年度个税汇算已经于3月1日起开始

你退了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