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额度主要指的是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额度,需要具有本地城镇的常驻户口、而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六个月以上还要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因为购房、建房、或者大修的情况下,才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
贷款人需要具有以下条件:①借款人以及亲属缴纳的公积金金额需要至少达到新买房屋支出的30%;②贷款人需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以及偿还利息的能力;③借款人需要同意住房抵押的保险;④需要提供当地住房管理中心的担保方式;④还需要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比如:房屋产权证、购屋合同、公积金的缴纳证明等。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还要根据自己本身的还贷能力、房价、住房公积金的余额以及贷款的最高限额来决定,由以上四个条件来计算出的最小值即为借款人的最高可借贷额度。计算方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夫妻方式的计算公式: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的方式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X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是根据购买、修建房屋的不用类型以及房贷套数来决定的;比如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经济适用房等。职工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房屋,且所购房的面积在90平方米(包含90平方米)以下的,需要支付不低于所购房屋金额的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买房屋的80%,所购买房屋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应支付不低于购屋金额的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所购房屋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屋的,需要支付不低于所购买房屋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所购买房屋款的50%。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三套以上住房的人员,不在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定向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应不高于所购房屋的全款以及房屋补偿的差价。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需不高于所购房屋总款的70%;翻修、大修的,贷款额度不高于所修建房屋费用的70%。
根据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4月14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可以知道湖南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为:
职工事情住房公积金的时候,其贷款额度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及存储金额来测算,但是不得高于最高额度50万元,其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照20万元核定,职工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端的,可在此额度上增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