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险条款的性质不同,可将其分为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两大类。
1、基本条款。
基本条款是指保险人事先拟定并印就在保险单上的有关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基本事项。基本条款构成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投保版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依据,不能随投保人的意愿而变更。
2、附加条款。
附加条款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另行约定或附加的、用以扩大或限制基本条款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补充条款。附加条款通常也由保险人事先印就一定的格式,待保险人与投保人特别约定填好后附贴在保险单上,故又称附贴条款。
在保险实务中,一般把基本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承担的责任称为基本险,附加条款所规定的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称为附加险。投保人不能单权独投保附加险,而必须在投保基本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附加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