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各种网上贷款应运而生,虽然网贷给人们提供了较多便利,但是由于网贷平台参差不齐,难免存在个别不合法、不合规的平台,相信不少朋友在网上都有看到过有因“套路贷”“高利贷”而被迫走上极端的案例,为了打击非法放贷,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意见》。
如果民间借贷存在以下几种情况,那么就属于非法放贷:
1、高利转贷。高利转贷就是指,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或者是想其他企业借款,或是向本单位职工集资,然后将获得的资金再出借给他人赚钱贷款利息收益,这种行为就属于高利转贷。
2、职业放贷。在民间借贷中,除了部分取得放贷资格的贷款机构外,还存在部分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但是却以民间借贷为业的出借人,如果同一出借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多次向不特定的人放贷,那么就属于职业放贷,职业放贷人与借款人签订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3、套路贷。套路贷一般是指通过“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伪造证据”、“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务的行为。
4、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
5、违背社会公共秩序或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规定的。
如果大家在借款时,存在以上五种情形,那么则视为签订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民间借款合同无效,借款人只需要偿还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按照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计算,借款用户无需支付贷款利息费用。另外如果有担保人的,担保人不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意见》可以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贷款业务时,一般都会有相应的借款协议,借款人应该仔细阅读协议,以免一不小心就被“套路”了,如果遇到了非法放贷,借款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