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郑州追征一网红600多万税款”的新闻登上热搜,这令无数“打工人”表示震惊,网友纷纷感慨“有点怀疑人生”。
据《郑州晚报》披露,郑州金水区税务局在例行监测中,发现有一笔2020年汇算清缴的大额欠税有疑团。在了解这笔税款的来龙去脉后,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多次无果,无奈只得联系其单位进行政策宣传,这才引得该纳税人主动联系,并最终结清了税款。该纳税人欠税634.66万元,滞纳金是27.78万元,欠税时间为88天左右。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称,这起大额欠税事件的主角是一名网红,“网红群体收入几何”一时被公众热议。
资深财税专家马军生博士指出:这件事发生在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后,这意味着网红的经纪公司平常有进行正常的纳税申报,只是因为这位网红不懂税务政策,以为只要平时“交过税了”便可,所以在公司给出汇算报单后并未及时补缴余税,这才导致了事件发生。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分析,这600多万是汇总该网红当年所有收入后产生的税款,网红除工资需缴税,可能还有劳务报酬等收入,这些收入汇总后综合所得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
无独有偶。此前,某直播平台2016年支付给直播人员收入3.9亿元,因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最终补缴了6000多万元税款。这件事引发了社会各界关注,施正文认为该事件里并未给予当事平台处罚,只是让平台补缴税款,与此次网红补税事件类似。
施正文指出在新兴经济尤其是互联网经营中存在流动性、无形性和隐蔽性等特征,加之很多网红和平台并没有纳税意识,就会催生“税务局没来找我,我就逃避即可”的错误心态。
业内人士透露,因为业务形态新、盈利模式多样、交易来往频繁密切,加上网红经济分散性强,这才滋生了偷税漏税的发生。通过私下点对点交易分散收入、通过各类阴阳合同改变收入性质或通过设立个人工作室、开设公司等方式避税,此类人员不在少数。而平台对财税合规比较上心,带货佣金、观众打赏和广告投放等产生交易流水后,平台会依据规定缴税。但平台外的私下交易就没有那么透明,税收监管难度也相应增加。
“坑位费、广告费和商演活动都可以用现金交易,不开发票。投放方尤其是小品牌和网红都没有报税需求,一般通过合同转账或者点对点私下交易完成。”该人士指出:这种现象十分普遍,很多mcn机构也会尽可能在账面上增大成本,隐藏利润,以此来减少税负。
该人士同时透露,很多小团队只给成员发工资,不交税也不签合同。他们避税的方式更为谨慎:除了隐匿收入,具体到网红的缴税环节,一般由mcn机构来发放工资和佣金,按照3%至45%的七级累进税率表预扣预缴个税,一般机构给到的底薪也会偏低。
月入10万是个分水岭,年入百万、千万甚至过亿的头部网红,很容易适用最高45%的税率。于是他们纷纷开始效仿明星的做法,建立个人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