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报道称9月16日两条鳄鱼幼崽被人非法放生于邯郸武安市口上水库(京娘湖)西支库尾,当地正组织专业团队进行搜捕,该消息引发网友热议。
9月24日,河北邯郸京娘湖风景区发文称,9月17日,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京娘湖非法放生一条鳄鱼,官方接到消息即刻核实。
为保证游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景区工作人员及社会各界救援队一直保持紧张搜查。景区同时在临湖区域做好了警戒标识,保证游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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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娘湖景区表示,表示为此感到痛惜。同时呼吁,“不合时宜的放生等同于杀戮,京娘湖景区在此呼吁大家文明放生,关爱每个生命。”
据此前官方通报,2名放生鳄鱼的行为人已经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接受调查,放生鳄鱼为不足1米长的人工养殖鳄鱼幼崽。
需要注意的是,《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有非常详细的放生行为描述,其中第三十八条规定:“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