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晚间,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发布通报称,按照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稍早时候,据央视新闻报道,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此前,王某文妻子曾两次为其丈夫发文。8月23日晚间,王某文妻子发文称,作为妻子我认为他是犯了错,但是他的错远不及犯罪,不应该因为酒后冲动回应了周某的勾引,就被贴上涉嫌强制猥亵的标签。周某在网络上的自述却与此严重不符,周某涉嫌虚假陈述,甚至诬陷。
9月5日,王某文妻子再次发文表示,将在9月6日第五次到济南,就此案件的众多疑点向各部门递交材料。
随着通报的出炉,王某文妻子再次发文称,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的公正办案,感谢广大热心网友给予的理解、鼓励和支持,还要感谢律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