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属于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车船税实行按年征收,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可以前往车船登记地的地税局,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的地税局缴纳。一般地税局都设有便民服务窗口缴纳。

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如果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中介机构销售交强险的,则由中介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代收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