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科技进步,订票、打车、外卖等各类网上平台不断推出。虽然用起来方便,但是其中问题也是层出不穷,除了违规收集用户隐私,“大数据杀熟”的新闻也是屡见不鲜。
据媒体报道,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三次审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对“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作出规制。对此,央视也痛批大数据杀熟,可谓是言辞犀利。
央视主持人表示,由于平台与用户的信息不对称,隐蔽算法模式不易被监管,举证难度大、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成为了不少平台肆无忌惮“杀熟”的理由。
而随着“大数据杀熟”、“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等被明令禁止,新科技手段不应再成为无良商家攫取利润的黑手,也不能放任“杀熟”去杀掉客户的信任和市场规则的公平。
必须清楚的界定,杀熟就是宰客,杀熟就是恃强凌弱,杀熟就是商业欺诈。
此外,如果要真正打击“大数据杀熟”等问题,立法是第一步,而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和监管能力也必须跟上。与此同时,还要为用户建立快速便捷的投诉渠道,有法有罚,违法能罚,才能真正“戒杀”。
据悉,8月17号,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大数据杀熟”“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等被明令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