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低首付比例
根据西安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二套房政策执行,第三次不支持。第二次使用需把第一次结清。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最高贷款额度
在西安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
三、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
(1)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不足5000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
(2)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5000元不足1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1万元不足2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5万元。
(4)外地转入公积金,外地缴存时间和西安缴存时间没有断交的,时间和余额均可累加;出现断交的,只累加余额。职工出具转移单复印件,公积金缴存系统里外地转入的余额显示必须是“外部转入”。
(5)账户余额超出两万元以上: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18倍)×缴存时间系数。
12个月(含)≤借款人缴存时间缴存时间≤36个月×1(缴存时间系数)
借款人缴存时间>36个月(累计36个月)×1.2(缴存时间系数)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需要购房者注意的是,每个月的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50%。贷款申请之日起,12个月以内补缴金额不参与贷款额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