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涅槃乐队令人难忘的歌曲《Something in the Way》中,柯特•柯本唱道:“吃鱼没有关系,因为它们没有任何感情……”
这可能是一种隐喻,或许我们不会真实洞察到鱼类被捕食是否承受痛苦,它们真的很痛苦吗?如果不是,这种观点为何如此普遍?当我们吃螃蟹、鱼、章鱼等海洋生物时,它们是否承受巨大的疼痛?它们应该获得更大的权利、获得更人道的待遇吗?
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我们对狗和猫(实际上包括大多数哺乳动物)的同情似乎都未延伸穿过海洋表面,但这种情况,至少在法律角度,会发生改变吗?
目前,英国议会正在讨论一项法案,该法案旨在建立一个“动物感知”委员会,该委员会将增大对鱼类和无脊椎动物的福利保护。
保守党派人士巴隆尼斯·福克斯在法案辩论中称,对龙虾、螃蟹、鱿鱼等动物的储存和杀死方式感到震惊,现已有充足的证据显示,非脊椎动物应该列入保护法案中。
在澳大利亚,动物福利法“因地而宜”,不同州的动物福利法都不相同,某一生物是否适用动物福利法通常取决于它是否被归类为动物。
在南澳大利亚州和西澳大利亚州,鱼类和甲壳类动物被排除在动物福利法之外,昆士兰州和塔斯马尼亚州也将甲壳类动物排除在动物定义之外。一些州和地区允许商业捕鱼和休闲钓鱼行为。
那么巴隆尼斯和她的同事说的有道理吗?我们应该效仿澳大利亚吗?以下是关于鱼类、甲壳类动物、头足类动物以及它们对疼痛和其他感觉的科学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关于鱼类等水栖生物是否应该适用动物福利法的辩论仍未结束。
这两种反应的区别可通过火炉上烫伤手的实例进行阐明,当人们将手放在火炉附近时,第一反应就是将手抽回,这一种条件反射,发生在烧伤肢体和脊椎之间的信号传输,该过程出现在人们经历疼痛之前;
当人们将手抽开之后,疼痛会在人类大脑新皮层通过复杂的信号通路处理之后单独发生,如果没有该过程,我们就不会感受到疼痛,尽管我们的手已从威胁中抽回。
依据昆士兰州大学医学教授布莱恩·凯伊的观点,鱼类与人类不同,它们没有新大脑皮层,也没有任何其他器官组织处理关于疼痛的复杂信号。
他说:“我们之前曾做过实验,将鱼脑部分移除后,它们仍以同样的‘条件反射性’对刺激做出反应,就像人们的手从热炉子上抽回一样,这就是所谓的自主反应。”
他还指出,人们很难相信鱼类感觉不到疼痛,因为我们将这些反应与自己的经历经常联系在一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核心价值观,但最重要的是戳它一下,它就有反应,所以它一定有感觉,但是否拥有疼痛感与鱼类的智力等级无关,这与它们是否拥有足够的“感觉硬件”有关,我认为鱼类没有!
另一方面,有些人认为疼痛是生存的必要条件,而且从广义上讲,生存就是痛苦的证明。
该观点认为,一个负面或者痛苦的经历需要永久地改变动物未来对威胁来源的行为。如果没有这种改变行为的经历,动物就会继续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不可避免地遭受危及生命的伤害。
有大量研究表明,鱼类在经历了我们认为最痛苦的经历后,会迅速改变自己的行为。
据称,垂钓者表示需要改变他们之前“残忍”的捕鱼方法,他们在许多垂钓水域使用更细的鱼线和伪装更好的鱼钩。
也有生理学证据支持该观点,痛觉感受器是人类皮肤中的感觉神经元组织,它帮助向大脑传递远距离的电信号。
麦考瑞大学鱼类行为生态学家库鲁姆·布朗称,他们最初在虹鳟鱼身上发现,是有效“推翻”鱼类感觉疼痛论点的一部分证据。
给鱼服用对人类有效的止痛剂也能改变它们对“疼痛”和恐惧的反应,布朗教授说:“包括鱼类在内的所有动物都存在着焦虑感,通过多方面观察,我们对鱼类使用预防焦虑的各种药物,结果显示所有这些药物都对鱼类有效。”
但是螃蟹、章鱼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呢?
尽管对无脊椎动物疼痛体验的研究不如鱼类全面,但部分证据表明,螃蟹等无脊椎动物的感受不只是对刺激的一种类似反射的无意识条件反应,然而,这场争论仍未结束。
布朗教授称,无脊椎动物和脊椎动物有着截然不同的神经系统,然而,我们在头足类生物(例如墨鱼、鹦鹉螺、章鱼和鱿鱼等)中已发现了痛觉感受器。
像乌贼和章鱼这样的海洋生物,它们的神经系统完全独立于脊椎动物进化,它们与蜗牛非常相似。
但令人惊讶的是,我们的一些止痛药物仍对头足类动物有效。2018年一项研究发现,章鱼服用了毒品之后变得更喜欢社交,喜欢与其他同伴接触,这种接触和互动性体现了服用毒品的显著差别。
虽然研究人员还没有在螃蟹、对虾、小龙虾等甲壳类动物身体上发现痛觉感受器,但有其他线索表明,负面经历会导致长期的行为变化。
在实验场景中,甲壳类动物会避开被电击的物体,遭受电击的小龙虾脑部血清素和血糖浓度更高,研究人员将这归咎于应激反应。
2014年一项研究还发现,一种抗焦虑药物可以减少龙虾的“恐惧”,布朗教授说:“当我们谈论疼痛感觉时,实际上是在谈论感觉的能力,这似乎是一种来自复杂的神经系统的突性属性,如果你有大量来自触摸、嗅觉等诸如此类的感官输入,而它们都处于集中处理状态,那么疼痛感觉就是一种条件反馈机制。”
但是凯伊教授表示,类似的实验已在鱼类等无脊椎动物进行过,这些动物的大脑和神经系统被切除一部分,但是它们对刺激的“自主反应”并未改变。
我们对软体动物进行实验,结果也是一样的,章鱼是软体动物家族成员之一,它们没有痛觉感受器这样的“硬件组织”,但人们仍会说它们是智能生物,事实上,这些动物的身体结构很复杂,但远没有人类复杂。
那么,我们对动物虐待法是否应该用于人类处理鱼类和甲壳类动物有什么看法呢?布朗教授和凯伊教授进行的科学研究可能会帮助伦理学家解决这些问题,但他们表示自己并不是伦理学家。
但是凯伊教授说:“现已有充足的科学证据来证明疼痛是否是一种普遍特征,我们需要辨别是否需要将动物权利纳入法律范畴,但这并不总是合理的,最终会使任何动物拥有知觉神经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