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原告腾讯科技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诉“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运营者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据北京知产法院7月15日通告,该院近日审结了首例与“自动抢红包”有关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因开发“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被告掌上远景公司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二原告腾讯科技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简称腾讯公司)经济损失450万元及合理支出约25.4万元。
据了解,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判决结果已生效。
腾讯方面表示,“微信自动抢红包”在运行时,用户不需要启动“微信”软件,可以自动抢到微信里的红包,破坏微信正常的运行环境和运管秩序。
其次,“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非法监听微信聊天记录,抓取微信聊天记录中涉及红包字样的信息和微信红包中的资金流转情况,严重侵害用户隐私和微信数据安全。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存在市场竞争关系,其次,涉案软件利用技术手段破坏了“微信”的正常运行,系侵权行为。
同时,“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在功能上通过技术手段直接改变了“微信红包”功能的正常操作流程,可能减少微信用户使用“微信”的黏性和时间,“微信”流量减少,削弱了二原告通过“微信”流量变现的能力。
此外,批量化、自动化的操作方式也必然会增加“微信”服务器的运营负担。
值得一提的是,据报道,涉案软件相关页面显示,其具有“加速抢红包”“抢大红包功能”等功能项,但实际上涉案软件并没有开发相应功能,点击“加速抢红包”等功能,会显示“优化中”,并在“优化完成”后弹出广告信息。
这种诱导性的页面设置欺骗了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