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是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的,其中,单位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交,一般在当期缴纳,因此,在缴纳时,职工应交的那部分应由单位先承付。
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注:单位承担的部分),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注:个人承担的部分),贷:银行存款。
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
3、如果当期未缴纳,①当期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②发工资时个人应交的部分照扣,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4、企业以后期间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企业代扣养老金部分的账务处理,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贷:银行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在”其他应交款”中核算,职工个人负担的部分一般在工资中扣除。其他应交款是指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住房公积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