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货拉拉发布《关于用户跳车事件的致歉和处理公告》,致歉并称于2月23日下午取得家属谅解。同时货拉拉承认其在跟车录音等安全性能上存在明显缺失,并公布了7项整改措施以及时间表。

2月6日,有一女用户在使用货拉拉过程跳车导致不治身亡,涉事司机周某目前已经被警方刑拘。

货拉拉在《关于用户跳车事件的致歉和处理公告》中称,此事件发生平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感到极度自责与愧,再次对当事人以及家属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货拉拉方面承认其安全预警缺失;产品安全功能不完善,在跟车订单的行程录音等问题上存在关键缺失;跟进速度慢,对本在悲痛中的家属造成了进一步的困扰。

对此,货拉拉提出7项内容,包括:升级安全事件处理流程,建立警情专属沟通通道,快速响应警方取证需求;在跟车订单场景中上线强制全程录音功能;强化已有安全功能,如安全提示、一键报警、号码保护等;试运行车内车外货厢全程监控,对司机驾驶行为进行安全提醒;逾期未完成订单上线预警系统;在跟车订单场景中加入位置保护功能,对路径偏航,长时间停留等异常状况,第一时间进行识别和预警;严格司机准入制度,加强警企合作等。

网约车的问题,曾经因为两次恶性案件引发了大众关注,经过持续的整改努力,现在网约客车的安全已经得到了极大改善,但是这次货拉拉出事,又引起关注,货拉拉这次究竟出来什么事情?网约车安全问题能解决吗?我们来看一下。

2月6日晚上,一次正常的搬家业务,女孩叫了货拉拉搬家。路线不长,东西不多,女孩没有交搬家公司,而是自己楼上楼下跑了很多趟,带着宠物狗上了货拉拉的车。

晚上才搬家很奇怪,搬家一般是上午搬家,搬完家要收拾一天呢,越早搬完越有时间。可能是快过年了,约不到车,能约到的只有晚上了。

从上车到与同事微信群沟通,这个女孩一直正常发微信,就是说到了9点24分,一切正常。

但是,到了9点30分,女孩就跳车了,司机报警。女孩被送到医院,虽然经过医生全力抢救,但最终还是因为伤势过重,不治而亡。

从9点24分到9点30分发生了什么?货拉拉车上没有录音录像设备。

只能听司机说。司机说她自己跳车,为什么跳车?司机说三次变更路线就跳了,不符合常理。女生发现路线变更,到了一条黑暗的道路,感到危险。那么肯定是询问司机,司机给出解释。司机的解释有问题,女孩感觉到威胁,她还在聊着微信,应该是在微信群告警,让群里面其他人打报警电话。车没停,司机就算要性侵,也得停车才行。

微信没有消息,但是跳车了,很奇怪。

可能一:手机在行驶中被抢了,女生无法报警。手机被抢这个动作,让女生确认司机要性侵,要立即逃脱,不惜跳车,不幸要害着地死亡。

可能二:并不是跳车,而是停车了,抢夺手机后准备性侵,搏斗中要害受伤。司机拨打电话称是跳车。

可能三:司机没有性侵和抢夺手机的行为,女生对于阴暗处行驶极度恐惧,没有微信或者电话报警,就跳车了。这种可能存在,因为有女生怀疑自己被麻醉,用刀划伤网约车司机的例子。

事发后,警方已经控制司机。

货拉拉有汽车的行驶轨迹,司机在哪里停车,女生跳车的位置,受伤的地方也会比较清楚。如果是抢夺手机后,停车性侵,比较容易戳穿。如果司机和女生搏斗,抢夺手机,女生和司机身上都会有痕迹,手机上可能会有指纹。

从目前的信息看,司机承认与女孩有言语冲突,但是不承认有肢体接触。而女孩从行驶中跳车,说明车还在驾驶,司机很难有针对女孩的肢体动作。所以,语言冲突加上道路昏暗,引发女孩联想恐惧,跳车是可能的。第三种可能性大一些。

其实,早在网约车出现之前,出租车、黑车就是危险区域。在车内是一个封闭区域,车辆行驶的道路可能很偏移,如果一方有犯罪意图,另外一方需要在暴力上有优势才能避免犯罪。

不仅是司机伤害乘客,乘客也可能伤害司机,以前经济不发达的时候,出租车司机相对富裕,社会上的重点案件是抢劫出租车司机,杀人劫车。

货拉拉提供货运服务,但是货运往往会有货主跟车,货主与司机同样是在密闭空间里面,货主同样可能与乘客互相伤害。

对此,货拉拉在网约车行业已经有了惨痛教训和对策的情况下,没有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车内录音录像,司机准入,警方快速连线这些办法,都是其他网约车公司实践过,并且证明行之有效的。

而货拉拉对此没有预见性,如今出了问题,才想起来亡羊补牢,这是货拉拉的责任所在。

其实,这次女孩跳车很可能是一个意外案例。一方面,女孩对于安全过于敏感,就女孩当时的情况而言,如果没有发生抢夺手机的情况,那么手机报警是可以解决问题的。完全不需要跳车这种高风险行为。

而如果货拉拉的安全设施完善,在车内有录音录像数据直接上传,女孩也会比较安心,因为司机犯罪也无法逃跑,这种威慑力可以降低司机铤而走险的可能。

未来,随着无人驾驶技术的成熟,很可能会有无人驾驶的网约车,那个时候就不会再有乘客和司机互相伤害的可能了。

最终,问题的解决还是需要技术进步来实现。

货拉拉女孩死亡扑朔迷离:约车还能不能放心坐?-冯金伟博客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