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报销比例标准如下:
1.门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
(1)村卫生室看病就诊报销比例是60%,每次看病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看病就诊报销比例是40%,每次看病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看病就诊报销比例是30%,每次看病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看病就诊报销比例是20%,每次看病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标准
(1)住院报销范围
一是辅助检查包括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报销限额200元。
二是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三是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就诊,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报销限额2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
在镇卫生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是60%。
在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是40%。
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是30%。
3.大病报销比例标准
(1)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的进行分段补偿,如果住院花费开销在5001-10000元补偿65%,住院花费开销在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一年补偿限额1.1万元,也就是说新农合报销最高额度在1.1万元,更高的费用只能自己承担。
以上报销比例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详细标准详情以当地政府发布的最新政策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