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PSA和FCA集团都号称双方共同创建Stellantis的合作是“对等合并”。
然而,近日公布的Stellantis招股说明书证实了一种猜测——所谓的合并,其实就是PSA对FCA的收购,至少从会计准则角度看是这样。
日前,据据《欧洲汽车新闻》曝光的一份Stellantis集团文件显示,PSA与菲亚特FCA)合并实际上并不是合并,而是收购,PSA是收购方。
报道称,在STELLANTIS集团文件的其中一项指出:合并将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的规定,采用购置会计方法进行核算,该会计方法要求明确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基于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下指标的评估以及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考虑,FCA和PSA管理层确定PSA是出于会计目的的收购方。因此,合并被视为反向收购。
此外,从Stellantis集团的招股说明书也能看出一些端倪,即组成Stellantis董事会的11名成员中有6名与PSA相关。
今年7月,PSA与FCA共同宣布,双方企业合并后新集团名称为“STELLANTIS”。
其“STELLANTIS”将被专属用作于合并后新集团的官方名称,合并后的新公司将成为年销量达870万台的全球第四大汽车集团。
官方表示,这一全新标识象征着组建Stellantis的两家公司拥有的丰富历史传承,彰显了新集团旗下14个知名汽车品牌独特的组合优势,并体现了全球各地员工多元化的专业背景。
不过,随着此次合并真实目的浮出水面,未来不排除合并后可能会淘汰某些PSA或者FCA产品旗下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