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可全部由法人出资设立,也可由法人和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但全部由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此类。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出资人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是自然人,就是“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前者可以是股东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有自然人,后者全是自然人。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