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交强险不再是以前固定的950元每年了,而是会根据驾驶人的驾驶习惯给于一定的折扣或者增加费用,具体交强险的优惠规定如下: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费用减少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费用减少20%;上三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费用减少30%。

上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并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则费用不变;上一个年度发生有2次有职责的交通事故,则费用增加10%;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职责致使他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则费用增加30%。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如果连续3年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车主可以享受交强险7折优惠,也就是说只要交665元一年。

要提醒的是,交强险赔偿是没有次数限制的,可以进行多次赔偿,每次赔偿不能超过赔偿限额。在被保险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中造成第三方受害者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人民币;造成第三方受害者发生门诊可住院的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民币;造成第三方受害者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