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俞年”大戏情节跌宕起伏,至今仍看不到剧终的趋势。

继此前“抢章夺权”“撬保险柜”“派出所拘留”等一系列纠纷后,8月9日晚,当当创始人李国庆发布微博称,自己和俞渝被儿子告上法庭,目的是要求法院确认李国庆和俞渝为其代持当当股份的代持协议有效。

李国庆在微博中提出,此次儿子提起上诉,或是因俞渝提供证据给儿子,而他自己已提交答辩状。“就算形式上也做了被告的俞渝和你充分打配合,你要想赢的话,还真是有很多关要过。”李国庆称。

当当法务部今年7月发布的微博信息显示,俞渝、李国庆、孩子和管理层,约定了他们在控股公司的股权比例,即俞渝52.23%、李国庆22.38%、孩子18.65%、管理层6.74%。

就此而言,如果李国庆和俞渝所代持的当当股份代持协议有效,则刨除儿子持有的18.65%股权,即便是俞渝和李国庆因离婚平分股权,双方各持比例也仅为37.305%,这也让未来当当的控制权归属有了新的变数。

而对于李国庆和俞渝为儿子代持的当当股份代持协议是否有效,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律师认为,在不了解李国庆、俞渝与儿子签订代持协议的背景,不清楚背后的真实原因和目的情况下,不排除代持协议背后有其他更深层次安排的可能。

李国庆质疑俞渝提供支持

李国庆8月9日晚发布的微博称,“新的官司找上门”。在这起新的官司中,他和俞渝都成为了被告,而原告是两人的儿子。原因是,儿子要求法院确认李国庆和俞渝为其代持当当股份的代持协议有效。

对于这起新的官司,李国庆表示,支持儿子捍卫自己的权利,且其已提交答辩状。但同时,他也提出质疑,这可能是儿子被俞渝“当枪使”的结果。

“你这次所有的证据材料都是俞渝提供给你的,对吧?”“你的律师也是俞渝帮你找的,对吧?”“律师费是不是俞渝替你付让你告你爸妈啊?”李国庆在微博中提到。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当当方面求证,但未收到回复。不过在8月10日下午,当当方面发布的声明称:相关诉讼属实。关于股权分配问题,俞渝、李国庆曾有“婚内约定”,与其子三方股权比例为56:24:20,且已按该比例进行了工商变更。当当相信法律公正并且尊重事实,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也相信法律尊重诚实信用;并将一如既往运用法律武器捍卫公司及所有股东的正当权益,保护公司正常运营。

自李国庆与俞渝的矛盾公开化后,每一次双方的隔空喊话,字里行间中都少不了提及两人的儿子。只不过出于对其个人隐私的保护,一直将其置于幕后。

如今年4月李国庆“抢章夺权”事件后,曾有媒体曝出李国庆与其儿子的微信聊天记录。李国庆希望儿子充当调解人角色,而其子也表示同意。

另外,在李国庆“撬保险柜”事件后,俞渝对于李国庆的行为表示愤怒和悲哀,但其也在一封员工内部信中提到,“不敢发朋友圈”。“我没有社交账号,我不敢发朋友圈怕被封,那是我与万里之外的孩子,唯一的联系纽带。”俞渝在内部信中表示。

但无论如何,这一次,他们的儿子或主动或被动,最终还是站到了台前。

决定权落在儿子手上?

儿子的出面或将让李国庆希望在与俞渝平分财产后,通过拉拢中小股东取得当当控制权的安排处于被动局面。

根据当当法务部今年7月发布的微博信息,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登记的股权比例为俞渝64.20%,李国庆27.51%,管理层8.29%。另外,俞渝、李国庆、孩子和管理层,约定了他们在控股公司的股权比例,即俞渝52.23%、李国庆22.38%、孩子18.65%、管理层6.74%。

就此而言,如果不考虑替儿子代持的股份,若李国庆与俞渝真的因离婚而平分财产,那双方各自持股比例均为45.855%。如果李国庆能够获得中小股东的支持,使支持其意见的股权过半数,那李国庆确实可能获得当当的控制权。

但另一方面,若考虑到替儿子代持的股份,刨除儿子持有的18.65%股权,即便是俞渝和李国庆因离婚平分股权,双方各持比例也仅为37.305%。在此背景下,即便是有中小股东支持,但李国庆的股权比例依然难以过半数,最终的决定权会落到儿子手上。

实际上,在李国庆与俞渝的当当控制权争夺中,两人的儿子此前并未表现出明确的支持立场。根据此前媒体报道,早在2019年李国庆、俞渝离婚案开庭时,李国庆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儿子对夫妻二人矛盾冲突的态度是:“可以沟通但不站队。儿子说自己爱妈妈,也爱爸爸。”

如今,儿子的态度让李国庆和俞渝对当当的控制权争夺有了新的变数,而不止于此,对于李国庆和俞渝为儿子代持当当股份的代持协议是否有效也有待明确。

如赵占领就表示,目前不了解李国庆、俞渝与儿子签订代持协议的背景,不清楚背后的真实原因和目的。从常理判断,二人仅有一子,且儿子未参与当当的经营管理,通过“赠予”股权给儿子再代其持有,似乎没有太大的必要性,不排除代持协议背后有其他更深层次的安排。

另外,李国庆在微博中还提到:“就算形式上也做了被告的俞渝和你充分打配合,你要想赢的话,还真是有很多关要过。”

对此,赵占领认为,就此而言,代持协议的效力有可能会存在争议,只是目前还不清楚李国庆主张协议无效的理由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合同无效有5种法定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当当控股权之争“最后一张牌”或在股份代持-冯金伟博客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