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消息,宁德时代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议案显示,宁德时代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进展情况等决定。

 议案称,本次H股发行将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授予整体协调人不超过前述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结果,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和整体协调人共同协商确定。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

 关于发售原则,议案称,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而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股份亦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经回拨后,如适用)来决定。在国际配售分配中,原则上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如有)、战略投资者(如有)和机构投资者。

 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聘请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Grant Thornton Hong Kong Limited)为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审计机构。

 公告称,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