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陪标,就是在某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前,招标单位已经肯定了意向单位,然后由意向单位依据投标程序请求,接洽关系单位加入邀标,以便确保意向单位到达中标目标的举措。

2、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法的,应该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标才能、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所以即便招标方已经有了意向单位,还要至少邀请三家参与投标,往往为了能够肯定无疑的投中标底,这三家都会由中标单位来定,甚至连标书都由他们统一制造,封标时到三家单位盖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