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长度的单位是以人体的某一部位或某一动作来命名的,如寸、挚、尺、张、洵、畅、胡等。在这些名称中,尺是长度的基本单位。一只脚的长度和一只手差不多,所以很容易识别。所以古代有“布指寸,布指寸”的说法(人的手的中指定义为“1寸”,男人伸出的拇指和中指之间的距离定义为一尺,约为20cm)。

更接近统治者的是智。指的是女人的手伸直后,大拇指到中指的距离,所以比直尺略短。后来,近距离用来表示距离很短,如“靠得很近”。

此外,先秦时期的长度单位是张(十尺)、巽(八尺)和长(二倍),此外,山和山是人们伸出手臂的长度,是测量深度的实用单位。如《龚宇一山》“太行山、吴王山七百里方,高在万仞。”脚与脚之间的比例关系,从来就没有一个确定的定数。据说一尺是四尺,五尺六寸,七尺八尺,一般认为是八尺。

后来出现了一寸以下的长度单位:分(十分之一寸)、厘米(十分之一寸)、毫米(十分之一寸)、秒(宋代以后又叫“丝”,十分之一毫米)、突然(十分之一秒)、稍(十分之一小时)。今天“丝”与“毫”连用,即由此而来。

唐太宗在《李世民》中规定,他的两步,即左右各一步,作为长度单位,称为“步”。规定一步为5尺(唐代一尺为今30.7cm),300步为1里(约460米)。(1.7左右人左右脚各走一步,应该在120cm左右。)

古代的统治者为什么从小变大?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使用步作为单位。从秦汉到南北朝,规定长度单位为1步=6尺。隋唐以后改为1步=5尺,之后每千年增加3厘米左右。原来封建统治者向老百姓征税,征收布、丝、米、粟等实物。当时国家规定了一定的税率,不能随时更改。所以为了收集更多的实物,各代都把规模增加了一点。

现代测量长度的单位是米,记为m,1978年法国规定地球北极与南极的距离为十分之一米。1米= 100厘米。

商朝时一尺是今天的16.95cm。按此尺度,人高约十尺,故称“夫”。

一代,一尺今19.91厘米;

秦,一尺约23.1厘米;

韩,一尺约21.35-23.75厘米;

三国志,一尺是今天的24.2cm

在南方,一尺约25.8cm

北魏,一尺为今30.9cm

隋代一尺为今29.6厘米;

唐朝时一只脚是今天的30.7cm

宋元时一尺为今31.68cm

明清时一个木匠的脚是今天的31.1cm。

(以亩计算土地面积始于周朝的井田制,1亩=100平方步。)

1 =10英尺= 10/3m;

1亩(市亩)=60平方米方丈=666.667平方米=0.067公顷;

1亩(市亩)= 25.82m * 25.82m

西汉时,一尺等于0.231米;今天,三英尺等于一米。

(1公顷=10000平方米=100亩= 1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