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证怎么办(公司为什么非要办就业证)
报到证 即 就业报到证:
《登记证》由原《派遣证》转制而来。是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即统一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工作时间的初始记录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必须持有《登记证》。学校相关部门根据《登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移交、组织关系转移、户籍转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登记证》办理毕业生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登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报到证作用:
1.《就业登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必须持有《就业登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登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
2.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登记证》办理毕业生落户手续。
3.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就业登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移交、组织关系转移、户籍转移等手续。
4.《就业登记证》一式二页。原件是蓝色的,由毕业生自己持有。向单位报告时应移交给单位。复印件为白色,学校负责加载毕业生个人档案。
5.《就业登记证》首页由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工作时间的初始记录和证明,其上的日期是服务的起始期,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有关。
6.《就业登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凭证。《就业登记证》上的姓名必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单位名称必须准确。《就业登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毕业后两年内(即2008届毕业生至2010年6月30日,2009届毕业生至2011年6月30日,以此类推)。
7.《就业登记证》是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的必备资料。
8.可以重新分配就业登记证。重新分配程序是:
(1)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调职表或聘用协议。
(2)用人单位上级部门为毕业生盖章的就业协议。
(3)经学生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报到证派遣原则:
就业登记证的发放原则是:
在各省省级和中央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直接送到接收单位。
已在市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送市属、国有单位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送市属、国有教育局)。接收单位的名称显示在备注栏中。
在省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原则上按接收单位所在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准确确定《就业报告》接收单位。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原籍为本省毕业生。如果要求回就业来源市州,可以寄回就业来源市州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师范专业毕业生送本单位市州教育局)。
原籍外省的毕业生将被送回原籍所在省份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后已落实就业单位并要求回原籍选择工作。
毕业生就业满两年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将办理《就业登记证》,将毕业生送回原籍自主择业。
所以大家要注意一个事实,正常情况下,只要有毕业证,就有注册证。无论有无就业协议(四联表),都有就业登记证,但没有升学(含本科、研究生、博士)登记证。(在一些城市,比如上海,本地学生在本地大学学习,毕业后选择出国留学的没有登记卡,但留学生还是有登记卡的)
报到证办理要求:
(1)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协议》办理。用人单位无权限不能接收档案的,必须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签字(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签字);用人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签字盖章);
(2)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此外,还必须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签订《聘用协议》,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订的《就业协议》应带到省级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家乡申请自主创业的,应提供书面申请。
(四)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注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高级别学历自学考试,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取得毕业证书的,离校时可根据其自学考试资格,发给《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学习期间参加过高等学历自学考试,但毕业时未能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我请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凡通过全部必修课考试并在毕业后三年内取得毕业证书,且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也可按自学考试资格颁发报名证书。
毕业时或毕业后三年内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且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册学生,可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到省人事厅申领高等学历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登记证上的毕业学校统一填写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自学考试毕业生”。自学考试学历登记颁发的就业登记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效力,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报到证办理程序:
(1)毕业生填写《就业协议书》中的基本信息;
(2)毕业生所在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书并盖章;
(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经上级人事部门确认盖章),毕业生签字,并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4)毕业生所在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登记备案;
(5)将《就业协议书》提交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出具介绍信;
(6)毕业生持介绍信、毕业证书原件及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就业协议书到省属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就业登记证。
办理手续
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不慎遗失,在以下两种情况下需要补办《就业登记证》:
1.在两年就业期间:
(1)我申请;
(2)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领新的《就业登记证》。
2.两年雇佣期以外:
(1)我申请;
(2)工作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介绍信;本人到校研招生办复印当年经省招生部门盖章批准的新生入学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校研招生办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领《就业登记证》。
报到证说明:
《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全称是《中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和《中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由省(市、自治区)级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颁发,是只有纳入国家或省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登记证。
很多大中专毕业生不把登记卡当回事,以为是“介绍信”。众所周知,登记卡是个人档案的必备材料。
其职能是:
1.是向接收单位申报的证明,毕业生就业后的工龄从申报之日起计算;
2.证明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持就业登记证移交毕业生人事档案和户籍;
4.毕业生报名后,持报名证明和接收单位相关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5.持登记证到相关部门办理自主创业手续,减免相关税费;
6.毕业生就业可凭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职业介绍机构手续。
7.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后,报名证明由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8、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及干部身份证明;
报到证改派及期限需要改派的情况
1.第一种情况,与企业A签订了就业协议,注册证送到了与企业A相关的城市,但学生在工作几个月后辞职了。去了另一个B市工作。如果这个B企业能收到你的文件。那么这必须改变。
2.第二种情况,学校给学生的注册证明有错误,比如姓名、专业,甚至发送地区。出现错误。然后你必须重新颁发注册证书。(严格来说不属于改派)
3.第三种情况,错误的派系。没有雇主。用人单位被撤销或者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
4.第四种情况,部署不当。在院校委托分配毕业生的过程中,毕业生选择的专业与用人单位的要求不一致。
5.第五种情况,毕业生自身遭受不可抗拒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
6.第六种情况,毕业半年后可以找工作,领取档案关系。寄回原籍的登记卡会寄到你想去的城市。(注册证有效期两年,个别地区两年内可改派。严格的地区,一般是一年重新分配,记住。)
7.在第七种情况下,就业或失业学生被公务员或职业机构录取。在指定期限内,必须重新分配登记卡。
注:改派时间一般从你毕业开始计算,一年内第一次改派。但是有些地区可以在两年内重新分配。即使在三年内。因此,必须在改派时限内。办理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以免耽误最佳改派时间。学校是你可以寻求帮助的地方,他们可以帮助你改变作业。
如何重新分配注册证书?
改派是在原单位同意的基础上,需要原单位上级人事部门、新接收单位和新接收单位上级人事部门签署意见,跨省、省直、直属单位,或者由省直、直属单位改派到市县的,由省教育厅签署意见。
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对于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登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受理改派手续,高校办理改派手续也有一定的时限。因此,办理改派手续,原单位必须同意解除协议,原单位上级人事部门同意,新单位同意接收,新单位上级人事部门同意。如果新单位没有上级人事部门,单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省人才交流中心将作为本单位的上级人事部门并提供改派表,然后按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限办理相关改派手续。对于符合进入A市落户条件的,改派后,省人才交流中心可协助办理落户手续。根据现行政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如果其户口原迁入A市,可不办理改派手续,只需持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由个人或单位将人事关系委托人才中心管理。
报到证有效期
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注册证》注册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即毕业后两年内有效,超过两年即视为自动放弃作废。但是有些地方,三年就可以报到了。根据当地政策。
2.《注册证》改派有效期:注册证一般从毕业开始计算,一年内可以改派,当然有些地方也可以两年内改派。具体许可,当地政策。
3.为什么注册证上标注的注册时间是一个月或更短?因为是督促学生尽快处理,所以这几年改成了时间更短。但是有些城市严格按照报名时间报名,不要耽误时间。最好提前回老家,或者联系市人力资源社保部门报到。以免特工无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