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应急预案备案过程?
应急预案备案的过程主要包括:确定编制单位、确定备案部门、报送备案文件、备案审核、备案公示和备案手续办理等环节。
首先,编制单位要依据应急管理要求编制应急预案;
其次,备案部门要依据职责范围审核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
然后,递交备案文件,经过审核无误后的应急预案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最后,备案部门按照程序办理备案手续,形成应急预案备案材料。
应急预案备案最新规定?
应急预案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备案。环保应急预案经环保局备案,安全、消防应急预案经应急救援局备案,职业卫生应急预案经卫生局备案。
企业应怎么样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的流程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7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进行应急预备案,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专家评审意见表;
(四)评审会议纪要;
(五)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整改情况确认(专家组确认意见);
(六)应急预案发布令(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发布令);
(七)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关于应急预案备案的说法?
(一)政府部门预案的备案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的备案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2.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应急演练备案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应急预案备案的规定,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应急预案电子文档、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