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号之间用顿号吗(公文中引号书名号之间顿号用法例析)内容提要:在部分公务文书中,并列的引号、书名号之间经常存在错用、滥用顿号的情况。笔者使用大量例子,直观地向读者阐述顿号在引号、书名号之间的用法。

关键词: 引号 书名号 顿号

笔者发现,在部分公务文书中,经常出现一些令人遗憾的标点符号误用问题。特别是并列的引号、书名号之间存在错用、滥用顿号的情况。

例如:蹴鞠,又名“蹋鞠”、“蹴球”、“蹴圆”、“筑球”、“踢圆”等,“蹴”有用脚蹴、蹋、踢的含义,“鞠”最早系外包皮革、内实米糠的球。因而“蹴鞠”就是指古人以脚蹴、蹋、踢皮球的活动,类似今日的足球。

又如:《我们都是追梦人》、《改革开放谱新篇》、《脱贫攻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辉煌新时代》等,浓墨重彩地描绘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全面深化改革、勇于啃硬骨头、敢于闯急流险滩、让人民共享祖国发展成果的伟大实践。

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的认识不够清楚、理解不够透彻。用法明确规定:“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因此,上述二例中标有引号、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的顿号应该删除。正确的用法示例如下:

例如:从古至今,“草”一直是人们极为熟悉的一个词,不过它在人们心目中的价值和地位并不高,像“草民”“草命”“草台班子”“草菅人命”等带有“草”的词语就反映出人们的这种心理认识。

又如:宿州市及砀山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好砀山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和监管工作,落实饮用水水源安全防范各项措施,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还规定:“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 下面就是按照这种规定使用顿号的例子:

例如:扁鹊著有《难经》81 篇、《内经》9 卷、《外经》 13 卷、《肘后方》3 卷。

又如:李白的“白发三千丈” (《秋浦歌》)、“朝如青丝暮成雪” (《将进酒》 )都是脍炙人口的诗句。

上述二例中双引号、书名号之间的并列成分之间加了括注成分或穿插了其它成分。因此,它们之间的顿号不能省略。要不然就会造成混乱,不便阅读。

例如:那时几个熟人都在编文学杂志,在《作家》(孟十还主编)《译文》(黄源主编)《文学月刊》(靳以主编)之后,烈文主编的《中流》半月刊也创刊了。

有人问,如果并列的引号、书名号间,有的后面有括注,有的没有,在没有括注的后面是否加顿号。笔者认为,宜加顿号。因为这样做符合“局部体例一致”的书面表述原则。

例如:李白的“白发三千丈” (这句诗流行很广)、“朝如青丝暮成雪”、“疑是银河落九天”、“轻舟已过万重山”都是脍炙人口的诗句。

又如:总编室已经订了明年的《人民日报》、《人民日报》 (海外版)、《光明日报》、《北京日报》。

另外,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如果最后两项之间有“和”“与”时则前面宜使用顿号。

例如:这篇文章中的“胸有成竹”、“削足适履”和“养痈遗患”等几个成语用得很准确。

又如:他中学就读过《论语》、《孟子》和《古文观止》里的部分文章。

这样做的好处是,能一目了然地看出几项之间是并列关系,而不会将“和”“与”前的几项看成一个成分。

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

综上所述,我们一定要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的规定,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不用顿号。若在加了括注成分或穿插其他成分,须用顿号。如果最后两项之间有“和”“与”时,则前面宜用顿号。

参考文献:

[1].杜永道.并列的引号间不用顿号并非新标准[N]. 语言文字周报,2014-04-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