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流程?
一、 建设工程劳务作业承发包双方应当在劳务作业队伍进场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并在合同订立后 7 个工作日内, 持 3 份《劳务分包合同》 原件(1 本备案后留存) 、 《劳务分包工程交易单》(或《劳务分包中标通知书》 ) 到各地相关部门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手续。
二、 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时, 劳务作业发包人应在合同变更后的 7 个工作日内, 到相应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
三、 收齐备案资料后, 对符合备案要求的劳务分包合同加盖《当地建设劳务分包合同登记专用章》 , 同时发给《当地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施工登记证》 和《劳务分包明示牌》 。
四、 建设工程劳务作业承发包双方应使用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 劳务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劳务内容、 支付时间、 工作期限、质量标准、 劳务负责人、 承发包人义务、 劳务报酬计算方式、 结算方式、 支付形式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