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比较”,是指接近、相近、不相上下的意思。在六爻中,如果相邻两爻之间有密切关系,则称之为“比”。比如第一卦和第二卦,第二卦和第三卦,第三卦和第四卦,第四卦和第五卦,第五卦和上卦,都可以称为“比”。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相邻两爻,一爻为阴爻,一爻为阳爻,则善为“毕”。如果以强比强,或者以软比软,那就没有互求的感觉了。以毕卦为例。六四阴爻在阴,与九月五爻有“比较”关系。故如孙:“其胜于圣人,故自上而下”。但六月三月,传承阴天,上下对比非人力,故有“比匪”之说。又如中伏爻在六月、三月“得敌”,六月、三月“得敌”,三月、四月“失敌”,因为叫“得敌”。总之,每当阴阳会友,阳遇阳,阴遇阴,都称为“应”,是指上下卦的对应呼应关系。六爻中,第一爻与第四爻、第二爻与第五爻、第三爻与上爻之间存在一种关系,故称“应”。

和“比”一样,“应”也强调阴阳的“应”。同性排斥,异性吸引。如果是软的软的,或者说只是应该只是,那么就没有互求的感觉,所以就没有“应该”。以吉吉卦为例。农历九月初九,爻应该是六四爻,六月二爻应该是九月五爻,九月三爻应该是六月六爻,都对应阴阳。则相反,在艮卦中,六爻与六爻,六爻与六爻,六爻与五爻,三爻与九爻,都是柔中应柔,刚中应刚,意为“无反应”或“敌反应”,故如太阳:“上下敌。所有的卦都是以刚柔相济为基础的。但是,有时候一个卦和几个卦之间是有呼应的。比如卦,天:“上下应也”。九为刚,其余五为柔,是五柔应刚的形象,象征四王臣服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