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留学生学历(回国后如何对留学生进行学历认证)

学历认证是相对于国内学历认证而言的一个概念,适用于各类留学生,重点是回国的留学生。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全国范围内为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提供认证服务。

学历认证的目的是落实中国政府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履行中国在相关国际公约和多边协议下的义务;同时,为满足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获得者来华深造、就业和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的实际需要;也为我国用人单位和招生单位认定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提供依据和相关建议。事实上,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已经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成为留学生回国学习、工作、创业、移民的有力依据,显示出其在社会工作中的强大作用。其实学历认证是第三方确认,即检验留学生取得的文凭是否合法、有效、真实的凭据。

一般来说,学历认证的服务对象是所有在国外学习并打算回国的人,包括港澳地区的留学生、留学人员等。此外,作为继续在国外学习或工作,但愿意认证国外学历的留学生,也有可能获得内部权威机构的认证。认证前提是相关证书必须由特定的认证机构准备和批准。

(一)认定外国学历学位证书或者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颁发机构的合法性;

(2)鉴别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

(3)对国(境)外学位与国内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意见;

(4)对通过认证评估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书面认证证书(以下简称“认证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如需申请国外学位认证,须持教育科出具的证明到北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学位认证的流程如下:

1.在认证系统首页登录http://renzheng.cscse.edu.cn,注册新用户;

2.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认证申请表;

3.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在选定的验证点缴纳认证费用;

4.登录国外教育系统注册账号,查询认证进度;

5.当系统中的认证状态显示为“认证完成”后,接收认证结果;

学位认证应同时提交以下文件:

1.2英寸彩色照片(蓝色背景);

2.需认证的外国源语言(证书颁发国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3.需要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研究性学习取得的学位证书,需提供深圳市生命网系(如学院、学生登记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出具的正式研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书的内容应注明研究开始和结束日期(准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授予学位等信息;

5.需要认证的外国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证书)的中文翻译原件(必须由正规翻译机构(公司)翻译,个人翻译无效。如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交认证申请材料,建议在我中心6楼服务大厅办理翻译业务);

6.资格预审学历证书或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使用此证书申请需要认证的国外学历证书课程或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课程);

7.申请人的所有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第一页-个人信息页,最后一页-本人签名页,以及学习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申请人在留学期间护照已过期的,需提供护照原件及有效期内的第一页和签名页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8.中国大使馆(领事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原件现场检查后将立即归还,复印件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