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估备案取消是代表离职了吗(房估备案)-冯金伟博客园

立项审批流程详解?

什么是项目立项?

指成立项目,执行实施。特别是大中型创业项目或行百政收费项目,要列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项目通过项目实施组织决策者申请,得到政府发改委部门的审议批准,并列入项目实施组织或者政府计划的过程叫发改委度立项。立项分类:鼓励类、许可类、限制类,分别对应的报批程序为备案制、核准制、审批制。报批程序结束即为项目立项完成。

什么是项目立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程序是什么?

项目立项要准备哪些材料?

1、项目初步设想方案:总投抄资、产品及介绍、产量、预计销售价格、直接成本及清单(含主要材料规格、来源及价格)。

2、技术及来源、设计专利标准、工艺描述、工艺流程图,对生产环境有特殊要求的请说明(比如防尘、减震、有辐射、需要降噪、有污染等)。

3、项目厂区情况:厂区位置、建筑平米、厂区平面布置图、购置价格、当地土地价格。

4、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包含财务指标、账款应收预付等周转次数、在产品、产成品、原材料、动力、现金等的周转次数)。

5、项目拟新增的人数规模,拟设置的部门和工资水平,估zd计项目工资总额(含福利费)。

6、提供公司近三年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扣除工资后的大致数值及占收入的比例。

7、公司享受的增值税、所得税税率,其他补贴及优惠事项。

8、项目产品价格及原料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测算,如果均能明确含税价格请逐项列明各种原料的进项税率和各类产品的销项税率。

9、项目设备选型表(设备名称及型号、来源、价格、进口的要注明,备案项目耗电指标等可不做单独测算,工艺环节中需要外部协助的请标明)。

10、其他资料及信息根据工作进展需要随时沟通。

房地产报建详细流程及准备资料?

一、委托设计院做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办理单位:规划设计研究院

所需材料:规划要点、该地块现状地形图及地界图的电子文件

所需费用:一公顷1.5元,价格可以协商

取得材料:《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方案的报审

办理单位:规划局建管处

所需材料:规划设计方案(含总平面方案)申报表;出让供地方式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他供地方式提交选址意见;规划设计方案(包括规划设计说明、现状地形图等)2份,电子文件1份

取得材料:规划方案审定通知书

备注:规划局建管处审定后,召开公示会,面积超过40000平方米的还需报市政府审批

三、市政工程方案报审

办理单位:规划局市政处

所需材料: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审定通知书;规划设计方案2份(含说明、图纸、电子文件;图纸包括现状管线及拟建管线方案);相关协议及配套证明;大型市政基础设施需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市政工程通过公路、河道、铁路等设施的,需提交有关部门审批意见;通过单位土地的,提交与相关单位签定的协议。

取得材料: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

四、规划设计成果报审

办理单位:规划局建管处

所需材料:根据《规划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含审定的市政规划设计方案)10份,电子文件1份。

取得材料:《项目规划成果》2本

备注:行政许可法后,规划设计方案报审和成果报审合并,等于报审2次规划设计方案。

五、办理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办理单位:市建委房地产处

所需材料:申请年度投资计划的报告;土地出让协议/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成果通知书/规划详图

银行出具的建设单位存款证明,且存款额不得低于年度计划建设面积投资的35%;供热及大配套证明;网上录入项目情况。

取得材料:《项目建设年度投资计划》

备 注:银行出具投资额证明的公式:所报建筑面积×2000元×35%

六、大配套证明

办理单位:市配套办

所需材料:土地出让协议 (1份 复印件);规划总平面图(1份)。

所需费用:大配套交费标准:商品房:165元/平方米,其中危改计划为115/平方米;公建:210—280元/平方米;空白地:185元/平方米

取得材料:大配套协议/大配套证明

备 注:大配套首期付款20%,面积较大的可协商先交纳12%

七、小配套证明

办理单位:区建委配套办

所需材料:投资计划;土地出让协议及土地证;书面申请;规划总平图。

所需费用:70元/平米 按照投资计划上的面积一次性付清

取得材料:小配套证明

八、规划方案阶段的供热证明

办理单位:市供热办

所需材料:用热申请;投资计划;总平面图。

取得材料:规划方案阶段供热证明

九、教育证明

办理单位:区教育局开证明,市教育局审批

所需材料:投资计划(2份,复印件);总平面图(2份,复印件);小配套交费收据(2份,复印件)

小配套办公室批示(原件)

取得材料:教育证明

十、办理项目土地确权

办理单位:各区地籍处

所需材料:项目投资计划;土地协议书及付齐全款的发票复印件;测绘院出具的项目地籍图;核定用地图;项目规划要点;带有规划建筑物的1/500现状地形图3份。

取得材料:带有红线标注用地范围的1:500地形图

备 注:以上是在办理完国有土地使用证之后再办理确权所需的材料。

十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办理单位:各区地籍处

所需材料:测绘院出具的地籍图2份;土地出让合同/双方土地协议/已付款的发票复印件;投资计划;规划局出具三项款项已经交齐的证明;委托人代理申请书,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界址表;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用地规划许可证。

所需费用:1000平米以下:1000元/证;超过1000平米部分,0.09元/平米

取得材料:《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二、报审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办理单位:规划局建管处

所需材料:设计方案申报表;1/500现势地形图2份;出让供地方式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他供地方 式提交选址意见书;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方案的,需提交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或平面方案;投资计划(限于国家或市政府规定需要立项的工程项目);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设计方案(含建筑效国、总平面、各层平面、立面、剖面图等),重要项目需提交模型。

取得材料:《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

十三、报审消防证明

1.进件受理

办理单位:市消防局

所需材料:投资计划;消防审批申请表;消防专篇;建筑平、立、剖面图及设备专业图纸。

取得材料:项目消防审核受理通知书

2.图纸审查

取得材料:项目消防证明

备注:在进件受理阶段,如果图纸等不齐在5日内退出所有件,不予以受理消防审批

十四、报审人防证明

1.准备阶段

办理单位:市人防工程办公室

所需材料: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项目投资计划;规划总平图;地上平面图、剖面图;用地内人防情况(若没有可不提供)

取得材料: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意见书

2.报审阶段

办理单位:市人防工程办公室

所需材料: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意见书;人防图纸3套以及人防图电子文件

所需费用:审定后需交纳人防档案押金10元/平方米以及人防监督费

取得材料:人防证明

备 注:审定后需办理人防监督。不实施人防建设的,交纳异地建设费(经济适用房,危改,1000元/平米,多层、高层人防建筑面积为首层投影面积,不建人防的,交纳异地建设费:五级以上2000元/平方米,六B级600元/平方米。公建项目需建设人防面积为总建筑面积的5%)

十五、规划许可证阶段供热证明

办理单位:市供热办

所需材料:计划;总平面图;方案阶段证明;供热协议书

所需费用:外网92元/平米,内网25元/平米

取得材料:《规划许可证阶段供热证明》

备 注:供热协议书与必须市供热办签订,不得再与热力公司签订。 1、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米,签订供热协议书时首付比例30%,建筑面积小于5万平米,签订供热协议书时首付比例50%

2.原收费标准(外网)

锅炉房供热: 住宅92元;公建130元

热电厂供热: 住宅80元;公建130元

十六、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单位:规划局建管处

所需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本年度施工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建筑部分,一式3份及电子文本);建筑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中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消防、配套、环保、人防、地名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绿化、建设、文化、文物、国家安全、电力、市政、交通、水利、防震等法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权属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取得材料:《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通知书》施工图加盖规划局章

十七、委托测绘院放线,出具放线报告

办理单位:天津市测绘院

所需材料:投资计划;规划局批准的项目总平图及首层平面;总平图电子文件;工程规划许可证

开工证

取得材料:《放线报告》

十八、区规划处现场验线,审核验线报告

办理单位:区规划处证监科

所需材料: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查验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部位证)及其附图的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测量技术报告6套;批准的建筑施工图

取得材料:验线记录

备 注:根据现场施工的工程进度,分为规划定位查验;垫层墨线复验;零米查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四个阶段。

十九、办理项目地名手续

办理单位:区地名办

所需材料:计划(2份);1:500总平面(5份)规划局批复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效果图

所需费用:地名标志费:0.7元/平方米,公告费4000元

取得材料:《地名使用证》

备注:地名费用包含在小配套费中

二十、项目报建

办理单位:建交中心

所需材料:投资计划,工程报建表(7份盖章)

取得材料:返回6份报建表(加盖公章后)

二十一、施工图设计招投标

办理单位:建交中心招标办

所需材料:报建表;规划成果;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码;设计招投标申请表;委托设计协议;建设工程招标单位登记表;设计招标备案登记表;设计招标备案书

所需费用:此件办结后,需交纳相关招标服务费(总投资额的万分之五,其中建设单位交纳60%,设计单位交纳40%)

取得材料:设计中标通知书、设计招标备案书

二十二、审查施工图设计合同

办理单位:建交中心合同办

所需材料:施工图设计及地质勘察合同(附勘察总平图,5份);报建表;设计中标通知书;设计招标备案书

所需费用:此件需交纳合同鉴定审查费(合同造价的千分之一,建设与设计单位各一半)

取得材料:返回各4本合同,合同审核单

二十三、办理施工图审查

办理单位:建交中心施工图审查办公室

所需材料:计划;规划许可证(附总平图);消防及人防证明;设计中标通知书;地质勘察报告;全套施工图及计算书;设计合同,勘察合同及发票(已付款90%);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情况;初设审查批准书

所需费用:审查修改完毕后,需交纳施工图审查费。收费标准:住宅:1-9层1.7元,10-20层2元,20层以上2-2.4元;地下和公建2.4-4元(具体视结构、高度决定)

取得材料:施工图审查批准意见书

备 注:公建项目需办理初设审查

二十四、公建项目初设批复

办理单位:建委设计处

所需材料:申请初设审查报告;年度投资计划;初设图纸(三套)

取得材料: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备 注:公建总投资额超过5000万,必须进行初设审查召开涉及规划、交管、卫生、环保及各项专业配套部门的审查会,若有问题,则退件修改,另行报批

二十五、监理招投标

办理单位:建交中心招标站

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投资计划;报建表;规划许可证;设计中标书

所需费用:中标价的万分之二

取得材料:监理中标通知书

二十六、施工招投标

办理单位:建交中心招标站

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投资计划;报建表;规划许可证;设计中标书;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所需费用:中标价的千分之1.1

取得材料:施工中标通知书

备 注:施工图审查批准书下发后20日内方可开标

二十七、监理、施工合同审查

办理单位:建交中心合同办

所需材料:报建表;监理、施工合同;监理中标通知书、施工中标通知书;企业或银行保函

所需费用:施工:(住宅)中标价的万分之2.1;(公建)中标价的万分之三

取得材料:经鉴证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备 注:合同规范填写,取费合理;施工方需办理企业保函、保险、定额费

二十八、质量监督

办理单位:建交中心

所需材料: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报建表;投资计划;施工中标书;鉴证的施工合同;鉴证的勘察合同;鉴证的监理合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梯购货及安装合同

所需费用:中标价的千分之一

取得材料: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批准表

二十九、新材料,新工艺批文及墙改费的交纳

办理单位:市墙改办

所需材料:投资计划;报建表;设计中标通知书;设计审查通知书

所需费用:砖混:8元/平方米;框架:填充物为粘土制品2.4元/平米

取得材料:墙改证明

三十、水泥基金

办理单位:市墙改办

所需材料: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所需费用:框架结构0.9元/平方米;钢结构0.72元/平方米;其它1.2元/平方米

取得材料:水泥基金证明

备 注:散装水泥用量达到水泥用量的70%,退交付水泥基金 的70%;超过70%的,达到百分之多少退百分之多少,不到70%的不退款

三十一、办理安全备案

办理单位:建交中心安全检查站

所需材料:填写安全备案申报表、提交现场安全措施细则

取得材料:安全备案批准表

备 注:接件后,7日内现场查验;不符合规定退件整改,再进行复验

三十二、办理项目资格认证书

办理单位:建委施工处

所需材料:投资计划;法人委托书;申请表

取得材料:项目资格认证书

三十三、办理施工许可证

办理单位:建交中心

所需材料:

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或计划(复印件);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原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申请表(原件);新型墙体材料开发改革费(原件);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勘察、设计合同(副本原件);施工合同(副本原件);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天津市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资格认证书(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项目资格认证书

取得材料:《施工许可证》

备 注:需填报收件明细,并保证齐全、真实性(原有的水泥基金、墙改费可以延迟交付)

三十四、住宅准许使用证

办理单位:建委房地产处

所需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年度投资计划;土地使用权证书;地名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名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及附图;配套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具备供水,雨排水,供气,供电,道路,路灯等配套条件的证明,供热单位出具的项目具备供热条件的证明;区配套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具备非营业性公建配套条件的证明

取得材料:新建项目配套工程实施及申请交付使用备案汇总表(简称准许使用计划)

备 注:需填报收件明细,并保证齐全、真实性

三十五、办理前置面积测算手续

办理部门:市产权处测绘队

所需材料:地名办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市建委审图批准书(复印件1份);加盖审图章的建筑图1套及电子文件

所需费用:住宅1.36元/㎡;非住宅2元/㎡

取得材料:前置面积计算成果表

备 注:如图纸变更,必须经市建委重新审图并加盖审图章

三十六、销售许可证

办理部门:市产权处商品房科和项目所在区产权处

所需材料:

(1)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商品房建设投资计划;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证明;

(9)地名办证书及附图;

(10)已备案的物业管理方案或已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11)基础工程形象部位达到正负零(2004年9月1日后取消但房管局未落实)及图像文件(商品房科现场拍照)

(12)商品房销售登记表,包括: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说明;商品房销售方案

(13)《面积计算成果表》

(14)项目总平面图

(15)商品房网上销售数据录入合格证明(商品房科出具)

取得材料:销售许可证

备注:

(1)上述所需资料2-9 中准备两套复印件

(2)其中1、11、13需两套原件

(3)10和12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所有开发商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十七、办理登记面积测算手续

办理部门:市产权处测绘队

所需材料:地名办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市建委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复印件1份);加盖竣工章的竣工图(1套)

所需费用:与前置面积补齐

取得材料:产权登记面积计算成果表

三十八、办理涉外项目销售申请手续

办理部门:市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办公室

所需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投资计划(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规划总平图(1份);1:2000地形图(1份);各楼层平面图;效果图

取得材料:涉外建设项目批复意见

备 注:距离政府部门一公里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复

三十九、新建房屋初始登记手续

办理部门:各区产权处

所需材料:申请登记表(原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房屋测绘成果(原件);抵押贷款情况(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房屋建设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土地使用证件(复印件);竣工验收合格证件(复印件);地名、门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工程决算报告(非住宅)(复印件)

取得材料:产权证

所需费用:(1)登记费,住房80元/套;非住房按工程造价2‰收取;(2)手续费:住房3元/㎡;非住房:9元/㎡;(3)产权证工本费:10元/本

备 注:属于商品房的提供销售明细

四十、临时水工程工作流程

1.用水申请

办理部门:供水管理处

所需材料:规划总平面图;项目投资计划;临时水用水申请书;工程规划许可证;保证书;二次供水说明

取得材料:临时水用水申请

2.办理节水指标

办理部门:节水办

所需材料:临时用水指标申请;项目投资计划;建筑施工临时用水协议书;规划建筑总平面图;桩位图

所需费用:投资计划面积X0.5(用水指标)X1.50元(节水押金)

取得材料:建筑施工临时用水协议书(节水指标)

备 注:超标处罚

3.自来水集团进件

办理部门:自来水营业厅

所需材料:临时水用水申请书;规划总平面图;项目投资计划;保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所需费用:150.00元/申请表 (测估费)

4.现场勘察

办理部门:自来水公司供水部

5.确定临水方案(会签)

办理部门:自来水公司供水部

取得材料:临水供水方案

备注:此步会签,如需破路的须办理破路手续;根据临水方案编 制预算,下发收费通知,交纳相关费用,签订所用协议。

6.转入所属区站施工,转表单,接入临时水

办理部门:项目所在地所属区站

四十一、办理临时电工作流程

1.用电申请受理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

所需材料:申请表;项目投资计划;1:500总平图(3张);报盘(所需用电设备明细)

2.下达交费通知单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

费 用:10%正式电费用

收费标准:多层83元/M²; 高层92元/M²

3.现场勘察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4.确定供电方式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业务管理科

5.供电方式审核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业务管理科

6.制定供电方案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报装科

7.方案审批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

8.《供电通知书》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

备 注:由电力局编制、审核,发放

9.如需破路,办理路由回复

办理部门:市规划局

所需材料:电力发放的供电方案

备 注:详见路由,办理程序

10.外部工程初步设计;外部工程施工设计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报装科

11.外部工程设计施工审核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

12.概算编制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13.概算审核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

14.概算复核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

15.确定应收费用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

16.发放外部供电工程交费通知书及变台费交费通知书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费用:根据概算确定

17.用户交费

18.收费审核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19.资金划拨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20.下达工程实施工单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办件时间:交费到帐后当日

21.外部工程管理招投标登记、备案

办理部门:施工单位

22.现场临电施工

办理部门:施工单位

施工内容:搭变台、安装变压器、带电搭火

费 用:带电搭火费 8460元/台

23.下达竣工报告

24.竣工报告审核,现场验收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25.下达交费通知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

费 用:40%正式电费用,以计划面积为准

26.确定计费方式,签定供用电合同,计量派工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27.变压器检测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认可指定的检测单位

费 用:3000-5000/台

28.领取计量装置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施工单位

费 用:表箱,电表,CT,二次线购买及安装

29.装表送电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30.计量回单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31.电费确认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32.资产入帐

33.归档

物业交割完整流程?

物业交接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物业交接需要的手续有:

1、物业产权资料、综合竣工验收资料、施工设计资料、机电设备资料等;

2、业主入住资料,包括入住通知书、入住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相片;

3、房屋装修资料,包括装修申请表、装修验收表、装修图纸、消防审批、验收报告、违章记录;

4、管理资料,各类值班记录、设备维修记录、水质化验报告等各类服务质量的原始记录;

5、财务资料,估定资产清单、收支账目表、债权债务移交清单、水电抄表记录、其他需移交的各类凭证表格清单;

6、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包括消防、电梯、空调、给排水、供配电等机电设备及附属配件,共用部位的门窗,各类设备房、管道井、公共门窗的钥匙等;

7、在进行物业管理移交时,有可能会有原物业管理机构在本项目任职人员的移交或交接,承接物业的管理企业应与移交方进行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