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营业前 1.1 领取当天应用的备用金1.1.1 每日上岗前应到会计室领取备用金袋。1.1.2 每位收银员备用金为300元,特殊情况按公司规定执行。1.2 准备开机/检查收银机1.2.1 准备开机,启动刷卡设备。1.2.2 检查其他收银设备是否运转正常。1.2.3 检查收银机中收银纸是否缺少。1.2.4 将备用金点清后依次放入钱箱。1.3 整理、补充必备的物品1.3.1 海绵缸/抹布干净。1.3.2 夹票据的票夹。1.3.3 备用收银纸和银行刷卡用的刷卡单以及其他可用的金融卡单。1.3.4 领取当天应用的购物袋。1.3.5 收银员自身必备的笔、便条纸、交款单。1.3.6 暂停收银牌。1.3.7 收银员应熟悉近期促销活动,当日特价商品及商品存放的位置等。1.3.8 营业前应清洁收银区卫生。要求:①收银员工作时身上不准带现金。②收银台内除水杯外,不准放置其他私人物品。
2. 结算中 2.1 欢迎顾客:“您好,您有会员卡吗?”2.2 如顾客出示会员卡按以下操作:2.2.1 如有会员卡应先进行会员卡积分。2.2.2 刷完卡后迅速交给顾客,并提示“您把卡收好”。2.2.3 为顾客查询消费卡余额。要求:①员工、信息员不准使用本人会员卡代替顾客刷卡。②团购商品不准进行刷卡积分。2.3 扫描商品2.3.1 询问顾客是否需要购买购物袋,根据顾客购买商品的数量向顾客推荐不同规格的购物袋。2.3.2 完成扫描操作、代码输入。2.3.3 商品扫描时应看屏幕,认真核对商品名称、数量及单价与实物是否相符;扫描店内码和条码秤金额码时注意核对商品名称数量;为避免漏扫可采取默记总体数量,扫码结束后核对。2.3.4 如扫不出条码或商品名称、规格与实物不符时,应委婉地向顾客解释,立即报告收银主任或其他主管上级。2.3.5 扫描完商品应与未扫描商品分开放置。2.3.6 扫描完商品后,应主动询问顾客是否还有其他商品,查看购物车、筐里是否有遗漏商品未扫。2.3.7 录入错误时及时更正、修改购物单。2.3.8 收银防损。要求:每笔交易应通过收银机做收银处理,不准未经输入收银机而手工收银,不准私自删除商品。2.4 报告金额2.4.1 扫描结束后报出商品金额总数:“您所购买的商品总计**元”。2.4.2 将空购物筐从收银台取走,叠放一旁,轻拿轻放。2.4.3 协助顾客装袋。2.5 收取钱款2.5.1 收顾客钱款应唱票:“收您多少钱”。2.5.2 收银员在顾客付款时,应立即停止手边的工作。2.5.3 顾客使用刷卡支付形式时(老年卡、失能卡、建行支付、中欣卡等),购物金额应与刷卡金额核对一致,保证刷卡金额与商品销售金额相符。2.5.4 收取顾客支付现金、金融卡、代金券等。2.5.5 对10元(含10元)以上货币在验钞灯下鉴别。2.5.6 待顾客支付确认正确无误后入机。要求:①持卡人的姓名、卡号及相关交易信息、资料有保密义务。②遇顾客持卡结算但该收银台无此功能时,收银员应请值班经理或收银主任协助顾客到其他收银台结算。2.6 找零2.6.1 正确找零,唱票“找您**钱”。2.6.2 10元以上钞票放在验钞灯下让顾客检视。2.6.3 从上至下按照:硬币、小钞,大钞、收银小票的顺序一并交到顾客手中。2.6.4 收银员应保证每收一次款后立即关闭收银抽屉。要求:不准为顾客提供兑换零钱服务、任何人不准接触钱箱。2.7 送顾客2.7.1 将购物袋交给顾客,并用礼貌用语欢送顾客。2.7.2 提示顾客带好东西。确定顾客没有遗忘物品;如顾客走后发现遗漏物品将其放在服务台,并通知值班经理。
3. 结算期 3.1 保持清洁3.1.1 收银台面:及时清洁收银台。3.1.2 收银区地面卫生:无纸屑、杂物。3.1.3 垃圾筐:及时清理。3.1.4 将孤儿商品统一放置,由部组领取。3.1.5 收银台上不准摆放任何钱币以及使用后的卡、券。3.2 零钱兑换:如在营业中发现零钱不足时,应提前向收银主任或值班经理申领,并当面打开收银机进行兑换。要求:收银员之间不准相互兑换零钱,应由值班经理或收银主任负责兑换;不准任意打开收银机抽屉查看数字和清点现金。3.3 暂停/回复收银3.3.1 收银员在进行收银作业时,不准擅离收银台,如需离开时,应向收银主任或值班经理请示后,放置“暂停收银”提示牌,并用链条拦住该收银通道,系统设置为“班中离机”,不准做“重新登录”。3.3.2 收银员离岗吃饭、去休息、去卫生间时,应锁好收银抽屉并告知收银组长,收银机设置为“班中离机”。3.3.3 离开时将收银机上票据、卡券锁入抽屉并携带钥匙离开。
4. 营业后 4.1 上传销售数据。4.2 取出钱款4.2.1 退出收银系统。4.2.2 仔细检查钱箱、收银桌面是否有遗留的票据、卡、钱款或商品。4.3 关闭收银机4.3.1 待系统正常退出后关闭收银机电源及所有收银设备。4.3.2 关闭电源,拔断所有电源插头。4.3.3 清点当日剩余购物袋,并进行登记。4.3.4 盖上防尘套。4.3.5 整理收银台及周围环境卫生。4.4 交款4.4.1 清点出备用金后,填写交款单,结算营业总额。要求:收银员交款时,应两人或两人以上同行,或由收银组长或保安护送,不准单独一人交款。
涉及相关管理要求
1. 各连锁店核算员将收银员上交的销货款进行汇总、登记,填写《收银员长短款记录表》,由收银员、核算员双方签字确认。2. 连锁店营业前、营业中收银员领用、交回备用金时应填写《备用金领用登记表》。3. 收银员每日短款金额标准为5元,短款5元以内的由各连锁店长短款余额补齐,短款超过5元时由收银员全额补齐(如:短款5.23元,则收银员个人补偿5.23元)。4. 连锁店收银长短款汇总后长期(30天)短款的,核算员和收银主任应查明原因。同时,该店所有收银员短款补偿标准从次月开始为:收银员出现短款应全额补齐,直至长短款汇总后不再短款。5. 收银员长短款汇总余额达到130元时,应将100元作为营业外收入存入银行。6. 连锁店核算员收取收银员销货款时,遇到假币第一天可先由长短款余额垫付,长短款余额不足时再由各连锁店备用金垫付, 收取假币经两人在场,当场销毁。第二天收回收银员补偿款后补齐备用金。如果核算员点款时没有辨别出假币,交银行后被没收,损失由核算员赔偿。7. 收银员备用金只准用于收银业务的找零,不准挪作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