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拇指第一关节的宽度为一寸。

2. 食指、中指、无名指第一关节宽度之和,即2寸。食指、中指、无名指第二关节与小指第一关节的宽度之和,即3寸。

3.手指比量,原是指以患者自己的手指为标准来测量穴位,称为“同身寸”。唐宋时期,常用中指、拇指、横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