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成员上个月通过了欧盟电池指令的修订后,理事会于7月13日(星期一)批准了该法规。

根据欧盟的说法,经过本周的批准,电池法规现在将由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签署,并在欧盟的官方刊物上公布,它将在公布后20天内生效。

更新规则引入的关键变化之一是关于电池回收的正式目标。该法规为生产商设定了收集废弃便携式电池的目标,到2027年底为63%,到2030年底为73%。

它还为轻型运输工具的废弃电池引入了定制的收集目标,轻型运输工具定义为电动机功率小于750瓦的轮式车辆。这些目标分别是到2028年底为51%,到2031年底为61%。

对于从废弃电池中回收锂,目标定为到2027年底为50%,到2031年底为80%。还为工业用、可充电铅酸SLI电池和电动汽车(EV)电池引入了强制性的最低回收含量水平。这些最初分别定为钴16%,铅85%,锂6%和镍6%。

从监管角度看,欧盟向更大的电池回收方向迈进,正值欧洲投资新的电池回收设施的重要时期,尽管许多这样的设施一直难以获得足够的废旧电池材料来支持它们的产能。

欧盟加工能力的缺乏也意味着,欧盟产生的大部分黑色质量,定义为来自废旧电池的碎料,包括锂、钴、镍和铜,被出口到亚洲和韩国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