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股通分为沪股通和深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在上海或者深圳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海或者深圳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股票。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实施之日起1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存量内地投资者可继续通过沪深股通买卖A股。过渡期结束后,存量投资者不得再通过沪深股通主动买入A股,所持A股可继续卖出,无持股内地投资者的交易权限由香港经纪商及时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