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公布第三批 16 个“中国快递示范城市”,总数已达 41 个
4 月 25 日消息,据国家邮政局消息,4 月 24 日,国家邮政局在广东佛山召开“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交流经验做法,并对第三批 16 个“中国快递示范城市”进行授牌。
自 2016 年以来,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由探索走向深入,由初步成型走向规范推进。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至今已组织开展三批,分别在 2016 年、2019 年和 2022 年启动。
经过城市申请、省级推荐、专家打分、社会公示等程序,国家邮政局已经同意廊坊、连云港、宿迁、湖州、嘉兴、安庆、阜阳、济南、潍坊、德州、商丘、荆州、佛山、中山、南宁、成都等 16 个城市,作为第三批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开展新一批创建活动。
加上通过复评的第一批 10 个城市和第二批 15 个城市,总体规模已经扩大至 41 个,附完整名单:
第一批及第二批通过复评城市名单:
辽宁省沈阳市、辽宁省大连市、江苏省苏州市、江苏省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宁波市、浙江省温州市、浙江省台州市、浙江省义乌市、安徽省合肥市、安徽省芜湖市、福建省福州市、福建省厦门市、福建省泉州市、福建省晋江市、江西省南昌市、山东省青岛市、山东省临沂市、河南省漯河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北省鄂州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揭阳市、陕西省西安市。
第三批城市名单:
河北省廊坊市、江苏省连云港市、江苏省宿迁市、浙江省湖州市、浙江省嘉兴市、安徽省安庆市、安徽省阜阳市、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潍坊市、山东省德州市、河南省商丘市、湖北省荆州市、广东省佛山市、广东省中山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四川省成都市。
根据《中国快递示范城市评定和管理办法》规定,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坚持城市自愿申请、注重发展实效、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每三年开展一次。快递示范城市创建主体为副省级城市、地级行政区以及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县)。
有意创建快递示范城市的,需要建立健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领导机制,以城市人民政府名义向省级邮政管理部门提出正式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之后,邮政管理部门将按照程序组织评选工作。根据目前的工作节奏,按照计划,下一次组织评定的工作将在 2025 年开展。
国家邮政局新闻发言人、市场监管司副司长(主持工作)林虎表示,申请创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除了要具备明确的意愿外,更要达到一些必备的条件。
-
一是快递业发展战略明确清晰。例如,城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快递业发展,对快递业有准确的定位,在规划、政策等方面已经开展了一些有力的工作,并且形成了较好的经验。
-
二是快递业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例如,不同区域的城市快递业务规模要达到相应标准,行业要保持积极的发展态势。
-
三是快递服务网络比较健全。无论是城市快递末端“最后一公里”建设,还是农村快递服务网络建设,都要取得较好的成果,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群众使用快递服务比较便利。
-
四是产业协同发展取得较好成效。快递业要与电子商务、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等实现较好地协同,与综合交通运输有较好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