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SD-销售模式-寄售(客户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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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oc88.com/p-236794985103.html
1、 业务背景
业务背景1如下;
某公司供应日用品给某大型连锁超市,平时按照正常节奏发货给超市,但此发货并非结算依据,每月底超市根据当月流水中销售给消费者的数量,与该公司进行结算,剩余未销售部分仍然为该公司的库存
业务背景2如下;
某公司供应零配件给某大型汽车制造厂商,每天根据汽车制造商的需求安排发货,每月底根据当月汽车制造商生产线实际消耗量,与该公司进行结算,剩余未销售部分仍然为该公司的库存,保留在客户仓库、车间中。
寄售的定义
客户寄售是将产成品首先发送到客户处,这个过程不是销售的过程,而是库存转移的过程,等客户消耗掉这些产品后,才算销售过程。
整个过程分为二个步骤,首先是库存转移,而后是实际消耗完做结算。
一方面是我公司寄售产成品在客户处,另外一方面是供应商寄售原材料在我公司,分别简称客户寄售与供应商寄售
2、 业务流程
寄售操作可分为四个步骤,下面为一个典型的寄售过程简述
1)、 给客户进行补货(50箱),创建寄售补货的销售订单(订单类型KB Fill-UP),仓库发货给客户(50箱),针对寄售补货订单创建发货单并发货过账;
2)、 当月月底客户确认使用(30箱),则创建寄售消耗的销售订单(销售订单类型KE Issue)、发货单并发货过账,而后创建系统发票,开具30箱数量的发票给客户;
3)、 隔月客户说开票错误,应该开票29箱,因此创建寄售退货的销售订单(订单类型KR return),然后创建发货单,并创建退货的系统发票1箱以及红字增票
4)、原材料上涨,我公司不得不涨价,而超市不允许涨价,我公司综合考虑后决定撤离该超市,所有未销售的21箱需要退回,创建寄售退回的销售订单(订单类型KA Pick-up),数量21箱,针对该订单创建发货单、仓库收到实物后,发货过账。
3、 主要操作步骤摘要
1)、 寄售补货
a)、 寄售补货订单
事务代码VA01,创建寄售补货的订单,销售订单类型为KB
售达方编号为T-C005A21,送达方为另外一个编号:T-C0005A19
图表 1:寄售的销售订单
提示:寄售补货是一个库存转移的过账,只是从公司自有仓库,转移到客户处,商品的所有权始终是属于我方的,没有涉及到产权的转移。
寄售补货是无法进行信用检查的,原因是这一个库存转移的动作,如果需要控制寄售补货,那么应该站在库存控制的角度来管理,就是在客户处应该寄存多少库存,有一个总量控制的概念。这种控制与控制分公司、控制异地仓库的等仓库的库存是一个类似的概念。
技术上而言,我们是可以通过一定的增强来实现此功能的。
出于需要物流公司赔偿或者其他原因,订单、单据打印可以显示金额,但此金额不代表净价值。
b)、 寄售补货过账
事务代码VL01N创建发货单
事务代码VL02N或VL06G等对发货单发货过账
下图为发货过账的凭证(事务代码MB03或者MIGO等),可以看到发货过账凭证中,记录了售达方、送达方
事务代码:MB58,查看寄售库存归属在售达方的编号下
注意:寄售库存归属在特定客户下的售达方下的影响之一
如果贵公司有大量客户属于寄售形式,其中有一个客户为大型连锁超市,在全国有三个分部财务中心(开票中心),每个分部有10家门店,在系统中建立客户主数据时有三个选择
建立一个售达方,十个送达方
建立三个售达方,十个送达方
建立十个售达方,这十个售达方同时也是送达方
如果期望随时可以查看到十个门店的各自寄售数量,选项3应该更为妥当。
2)、 寄售补货消耗
与正常的销售流程相比较,有二个特点
需要创建发货单以及发货过账,但是并没有真正的物流发货过程,因此我们可以考虑设置发货单自动创建,以及通过后台作业设置发货单自动过账
发货过账消耗的库存从客户库存中进行消耗
3)、 步骤3、步骤4的操作与正常操作比较类似,不做过多说明
4、 系统实现说明
标准系统中配置了四种订单类型,不做改动可完成基本的案例测试,项目中可根据公司的个性化需求做适当的修改。
如下面的表格,通过选择不同的订单类型,系统确定出不同的销售订单的行项目类别,不同的行项目类别的定义又不相同,有些需要开票,有些与开票无关,有些从正常库存发货,有些从寄售库存发货。
具体差异比较如下
四种类型对比 |
寄售补货(Fill-UP) |
寄售拣配(Pick-up) |
寄售退货(Return) |
寄售退回 (Pick-up) |
|
销售订单类型 |
KB |
KE |
KR |
KA |
|
销售订单类型确定的行项目类别 |
KBN |
KEN |
KRN |
KAN |
|
销售订单行项目类别的定义 开票相关 |
|
相关 |
相关 |
无关 | |
定价相关 |
无关 |
相关 |
相关 |
无关 |
|
特别库存 |
正常库存 |
W(客户寄售库存) |
W(客户寄售库存) |
正常库存 |
|
信用控制相关 |
无关 |
有关 |
无关 |
无关 |
|
计划行 |
E1 |
C1 |
D0 |
F1 |
|
计划行确定的 移动类型 |
631 |
633 |
634 |
632 |
|
发货单类型 |
LF |
LF |
LR |
LR |
|
发货过账影响 |
从正常库存转移到寄售库存(W) 正常库存减少 寄售库存增加 发货单为发货依据 |
从寄售库存消耗 寄售库存减少 发货单为开票依据 |
退回到寄售库存 寄售库存增加 发货单为开票依据 |
从寄售库存(W)转移到正常库存(W) 正常库存增加 寄售库存减少 发货单为收货依据 |
|
发票类型 |
与开票无关 |
F2 |
RE |
与开票无关 |
表格 2为四种订单类型以及后续配置的标准设置的差异比较表
注:本表格描述的为标准系统中的设置,部分选项可根据公司需要做调整。
发货单自动创建是在订单类型中进行定义的,事务代码:VOV8
后台作业设置发货单自动过账,事务代码:VL06G等;
5、 拓展性问题
寄售模式支持跨公司交易业务
寄售模式支持计划协议业务
寄售模式支持跨公司计划协议业务
寄售模式与第三方订单不能同时使用。Note 751385 – Third-party order processing for the consignment fill-up对此作了说明。
寄售模式支持按订单生产业务
可针对寄售库存直接做盘点,至于盘点损失由谁承担,按照合同约定,谁负责管理这部分库存谁承担。
转载自:http://blog.csdn.net/frankyue2001/article/details/633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