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使用融资融券账户交易股票,只能交易其标的范围内的个股,其中融资融券的标的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沪深交易所上市满三个月。
2、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3、上市公司股东人数不得少于4000人。
4、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5、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等。
6、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20%;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7、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