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根据计划生育工作者和规划对象的特点来开发特定的保险计划。
该险种实现了一份保单保全家的效果,以较低的保费和较高的保额,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的推广,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体系,增强了计划生育家庭应对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的能力,使每一个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安心无忧、幸福美满。
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计划生育家庭为单位,为0-6周岁子女投保,每份每年保费为30元,最高可获2万元赔偿,每户最多可投保5份。
根据规定,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年龄在1周岁至65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其中,对于连续投保的,被保险人年龄则最高可达到七十周岁)。
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责任:
1、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按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参加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人数)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确定的残疾等级,按本合同项下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4、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的意外伤害保险金责任以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