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可以透支消费,也可以取现救急,而持卡人的使用方式不同,可能会产生循环利息,这个利息可并非所有人都能承担的起的。下面一起来看看信用卡循环利息是怎么计算的。
一、两种情况会产生循环利息:
1、信用卡取现,不能享受免息期,该笔取现金额从取现之日起会计收循环利息;
2、信用卡还款,没有在最后还款日全额还款,或者是按最低还款,剩余未还部分的金额从消费之日起会产生循环利息;
二、信用卡循环利息计算公式:
循环利息是按日计息,日利率万分之五,按月算复利的。大家可以按照这个公式来计算循环利息:
循环利息=本金×万分之五(利息)×天数A(消费日期到本期还款日的天数)+(本金-已还金额)×万分之五(利息)×天数B(本期还款日到下期帐单日的天数)。
举个例子:
小A信用卡账单日为每月5号,还款日为23号,在6月20号消费2000元,7月5号的账单日显示本期账单欠款金额是2000元,最低还款额20元,如果在7月23号全额还清,则不会产生循环利息,而要是只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就会计收循环利息,而这个利息分成两部分。
一个部分是从消费的20号开始算起,到还款日结束,为4天,利息是2500*0.05%*4=5元;
一个部分是本期还款日当天剩余未还金额到下期账单产生的利息,为14天,利息是(2500-125)*0.05*14=15.418元。
总共要收取20.418元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