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联合创始人呼吁拆分公司 Facebook回应:过分-冯金伟博客园

  网易科技讯 5 月 10 日消息,据 The Verge 报道,Facebook 联合创始人克里斯·休斯(Chris Hughes,2007 年离开公司)此前在《纽约时报》上撰文称,应将这家社交网络巨头拆分。在回应休斯的提议中,Facebook 表示欢迎更多来自华盛顿国会议员的问责行为,但称将 Instagram 和 WhatsApp 等与其核心服务拆分则有些过分。

  Facebook 负责全球事务和沟通的副总裁尼克·克莱格(Nick Clegg)在声明中写道:“Facebook 承认,成功伴随着责任。但你不能通过呼吁拆分一家成功的美国公司来强化问责制。对科技公司的问责只能通过为互联网制定新规则来实现,而这正是我们的首席执行官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所呼吁的。事实上,他本周将会见政府领导人,以推进这项工作。”

  休斯的主要论点是,通过收购 Instagram 和 WhatsApp, Facebook 已经转变为垄断力量,这限制了科技和社交网络领域的竞争和创新。此外,Facebook 对民主、在线言论和隐私也产生了有害影响。

  休斯和扎克伯格在哈佛大学读书时共同创办了 Facebook,现在越来越多的知名人士呼吁拆分这家全球最大的社交网络,休斯就是其中之一。他的担忧得到了参议员伊丽莎白·沃伦(Elizabeth Warren)的响应,后者不仅呼吁拆分 Facebook,还呼吁拆分亚马逊、苹果以及谷歌。

  休斯在专栏中称:“扎克伯格的影响力惊人,远远超过任何其他私营部门或政府部门的人。他控制着三个核心通讯平台——Facebook、Instagram 和 WhatsApp,数十亿人每天都在使用它们。“只有扎克伯格一个人可以决定如何配置 Facebook 的算法,以确定人们在他们的新闻流中能看到什么,他们可以使用什么样的隐私设置,甚至哪些消息可以发送。”

  休斯继续写道:“扎克伯格为如何区分暴力和煽动性言论与纯粹的攻击性言论制定了规则,他可以选择通过获取、阻止或复制竞争对手的言论来让对方闭嘴。我们是个有着控制垄断传统的国家,不管这些公司的领导人的意图有多好。扎克伯格的强大影响力是前所未见的,非美国式的,为此是分拆 Facebook 的时候了。”

  休斯发表评论后,加州民主党众议员洛·康纳(Ro Khanna)发表声明说,他基本上同意休斯的观点,但没有呼吁拆分 Facebook。他说:“我同意他的观点,回想起来,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不应该批准 Facebook 在 2012 年收购 Instagram 和 WhatsApp 的交易。我认为,将来需要更严格地审查并购交易,确保没有任何公司拥有反竞争能力的平台特权。重要的是,美国永远不要把自己在创新方面的领先地位拱手让给阿里巴巴、腾讯或百度。但我们对创新的关注必须与保护消费者隐私和促进竞争的承诺相平衡。”

  其他政客则没有这么宽容。参议员理查德·布鲁门萨尔(Richard Blumenthal)曾支持拆分 Facebook,而众议员亚历山大·奥卡西奥-科特兹(Alexandria Ocasio-Cortez)则公开表示支持参议员沃伦提议对大型科技公司实施的反垄断策略。与此同时,即使在共和党议员中,要求监管 Facebook 但不一定要拆分该公司的压力也在不断增加。(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