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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表情本身并无对错,但是在不同场景下,它的含义并不相同。律师指出,如果有聊天记录的上下文作为依托,那么表情就可以起到与文字相当的作用。
作为常用的即时通讯工具,微信已成为了每个人日常生活中的必备,发表情包交流也成为了每个人日常生活的必备技能。然而谁又曾想到,如果不慎使用表情符号,很有可能让你染上“牢狱”之灾。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18年以来,全国共有158起以表情符号作为证据的案件,其中2018年8件、2019年23件、2020年66件、2021年61件。随着表情符号开始成为司法认定程序中的“证据”,如何审慎地使用表情包,正在成为一门“艺术活儿”。
近日,江苏高院发布文章指出,大众日常使用的微信“点赞”、“OK”以及“太阳”等表情包,已被写入法院判决书,成为支撑法院立案并审核的“证据”。消息一出,瞬间引发外界关注,话题#微信表情符号写入判决书#也快速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广泛讨论。
众多网友纷纷表示,“那以后‘打你’的表情,是不是能在法律上构成了威胁?‘狗头’是否又意味着嘲讽呢?”
据江苏高院介绍,在广东地区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中,承租方刘某在租赁期满后,面对出租方多次提醒、提出加租意愿,既不表示继续承租,也不表示搬离案涉房屋,只是回复了一个“太阳”表情符号。后双方就该表情是否代表达成加租合意产生分歧,出租方起诉至法院并据此主张承租方同意加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另有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浙0122刑初371号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张某某谎称搞粉丝福利活动,以发布虚假粉丝中奖信息派送大奖的名义,让被害人用微信表情符号玩猜拳,并通过作弊软件控制猜拳结果的方式实施诈骗。最终该行为被法院侦破,并给予相应制裁。
此外,去年10月,宁夏青铜峡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微信群里面发送侮辱人民警察的信息。
经查,违法嫌疑人李某因对小区疫情管控不满,在微信群发了一张侮辱人民警察的照片,公然对警察的形象进行侮辱。经讯问,李某对在微信群内侮辱人民警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行政拘留九日处罚。
一系列案件中,在什么情况下滥用表情包,能被认定为违法违法犯罪?并被量刑?
在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看来,日常生活中,微信表情包主要是帮助情感表达,丰富聊天体验,特定表情包如果单列出来并没有法律意义,但是如果有聊天记录的上下文作为依托,那么就可以起到与文字相当的作用。
另有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冯帅对新浪科技表示,“我们在日常使用中,应当以社会普通大众的认知为评判标准,根据使用的场合、使用时前后文的逻辑、受众的对象、一般使用时对方可能出现的反应等综合评估。”
“表情符号本身并无对错,是每个人人为地赋予了它意义,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默雷特。”冯帅进一步指出,滥用表情包如何鉴定违法或者犯罪,还需要结合当事人对被侵害人所造成的伤害来衡量。
根据刑法的谦抑性原则,违法行为通常指的是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行为,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应认为是犯罪。“但如果发生侵犯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则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随着一桩桩的违法乃至于犯罪案件最终被法院侦破,因滥用表情包而为他人生活乃至于经济利益造成影响的人,也正在受到来自法律的制裁。然而,滥用表情包的行为并未就此停下。
网络上,部分“黄赌毒”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表情符号替代敏感词表达隐喻含义以逃避侦查。一些犯罪分子通过创建网络聊天群,宣传和出售其自制的迷奸药、催情药等违禁物品,同时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和打击,在聊天群内与买家使用“糖果”“酒杯”等符号代指违禁药品并进行交易。另有一些组织卖淫人员,还以“笑脸”表情符号代指嫖娼人员,向上线报送交易数量。
微信自身的表情包之外,一些网络创作者通过PS、动画设计等软件,主动生产并传播大量的网络恶搞表情包,其中不乏侵害他人肖像权或相关方名誉权行为。
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期间,吉祥物“冰墩墩”走红网络,为加快实现消费者们“一户一墩”的需要,一些厂商开始自制并手动DIY冰墩墩。期间,将“冰墩墩”改编成漫画形象、表情包并在网上传播,丑化并恶搞“冰墩墩”,等行为屡屡引发外界关注。并进一步侵犯了“冰墩墩”的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乃至于保护作品完整权。
事实上,无论是微信表情包,还是一些网络形象或IP内容,其中有部分都已经申请了知识产权保护,通过PS等技术方式恶搞表情包,也可能涉及侵犯这些表情包本身的知识产权。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在冯帅看来,我们不仅要遵守法律的规定,更要对自身有道德等中华传统美德的要求。“在网络发言等行为活动中,要善意生产并使用表情符号,注意合理界限,避免给他人合法权益、社会道德秩序带来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