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里是“希财课堂每日读财”,我是大财师兄,本期和大家分享的主题是“股票账户”。
在A股市场上,无论是股票打新还是可转债打新,都是比较容易赚钱的,唯一的缺点就是中签率太低。因此有人为了提高打新的中签率,就会借用他人的账户来参与打新,毕竟参与的账户越多,就越有机会中签。然而,这种做法其实是违规的,一旦被发现,可能就会遭到法律处罚。
近日,一份有关借出股票账户的民事判决书引起广泛关注。该案中的原告,出资3200万从作为配资方的被告手上,拿到一定比例的配资以及5个股票账户。然而之后被告却想私吞这笔资金,悄悄修改了股票账户的密码,并拒绝归还原告的钱,结果就被原告告上了法庭。
根据一审判决,被告必须归还原告的3200万本金,加上利润、利息共计3400万,这样的判罚并不让人意外。不过除此之外,对于借出股票账户的5人,也要承担被告清偿不足部分的补偿责任,就是说被告如果没那么多钱还,剩下的将由股票账户的借出人来还。
此案中,股票账户的借出人看起来有点冤,因为他们并没有参与被告的犯罪行为,甚至对于被告与原告的交易都不知情,却被判有补偿责任。然而,如果是根据新版的证券法规定,这几个股票账户的借出人就不无辜了。
根据新证券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因此这5名股票账户的借出人是明显存在过错的。5名股票账户的借出人辩称自己没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只是因为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而已。
这一个案件的判决,可以说是起到了一个很好的警示作用。因为相信现在把股票账户借给他人炒股或借他人账户炒股的大有人在,这部分人如果再不收手的话,就面临着被处罚的风险。
其实,新版证券法规定不能借出或借用股票账户炒股,对普通散户来说是一种保护。因为股票市场上有借用他人账户炒股需求的,主要为两类人。
一类为庄家,为了规避监管需要把资金分散到多个账户中;另一类就是证券从业人员,因为自己不能开证券账户,想炒股只能借用他人的账户。
而这两类人从事股票交易,就容易让普通散户的利益受损。庄家自然不用说,其存在就是为了割散户的韭菜,而证券从业人员则更容易接触到内幕消息,从事内幕交易同样也是损害普通散户的利益。
当然,除了以上两类人之外,肯定还有其他借他人账户炒股的人,甚至普通散户中也大有人在,比如上方说的为提高新股或可转债打新的中签率,也可能会借他人的股票账户。
有人或许会问,自己如果只是拿着家人的账户炒股,算不算违法呢?
新版证券法对于借出或借用股票账户的定义,并没有区别借出或借用账户的人是谁,也就是说,就算是借用家人的账户炒股,也是违法的。
其实想想也对,如果说借用家人的账户炒股不算违法,那就完全可以规避这条法律的约束,同时也意味着这条法律规定就没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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