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月20日),关于《》的情况通报发布。
当晚,就相关问题与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副主任李勇做了交流。
据介绍,根据相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民航规章,应在航空器事故发生后30天内完成调查初步报告。此次的初步报告主要包括飞行经过、机组机务人员、适航维修、残骸分布等事实信息。
他进一步指出,由于30天内几乎不可能完成一起运输航空事故的原因分析工作,初步报告一般不涉及原因分析及结论。
关于后续工作计划,李勇介绍,后续,技术调查组将依据相关程序继续深入开展残骸识别、分类及检查、飞行数据分析、必要的实验验证等调查工作,科学严谨查明事故原因。
航空器事故调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航空器适航状态、飞行员操作、驾驶舱资源管理、天气环境以及空管指挥等多方面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必要时还需大量实验验证工作。
从历史上看,空难调查往往需要经历漫长的过程,国际上运输航空器事故调查耗时通常在2年以上,而复杂的事故调查耗时会更长。例如2009年法航447空难发生后,直到3年后才公布最终调查报告。而我国伊春空难调查,也用了将近2年的时间。
尽管客观上存在很多困难,我们将始终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作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调查结论。一旦调查取得新的重要进展,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初步报告》内容,3月21日,东航云南公司波音737-800型B-1791号机,执行MU5735昆明至广州航班,在广州管制区域巡航时,自航路巡航高度8900米快速下降,最终坠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埌南镇莫埌村附近。飞机撞地后解体,机上123名旅客、9名机组成员全部遇难。
飞机残骸碎片主要发现于撞击点0°至150°方位范围内的地面及地下。距主撞击点约12公里处发现右翼尖小翼后缘。
经调查,当班飞行机组、客舱机组和维修放行人员资质符合要求;事故航空器适航证件有效,飞机最近一次A检(31A)及最近1次C检(3C)未超出维修方案规定的检查时限,当天航前和短停放行无故障报告,无故障保留;
机上无申报为危险品的货物;此次飞行涉及的航路沿途导航和监视设施、设备未见异常,无危险天气预报;
在偏离巡航高度前,机组与空管部门的无线电通信和管制指挥未见异常,最后一次正常陆空通话的时间为14:16;
机上两部记录器由于撞击严重受损,数据修复及分析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