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MR的咀嚼声略显单薄,吃播的画面又过于刺激,在人类塑造味觉记忆这件事上,笔下的美食更像是一场心灵刺青,总让人印象深刻:
无论是《我的叔叔于勒》里牡蛎的汁液,还是一模试卷里朱自清他爹给他煮的豆腐,作家们的笔力延伸出的想象力,总能让人想起来就馋疯了。
这种共同的感受,形成了一种集体寻味文化。
在豆瓣上,有21359人凑到了@看到我好馋的美食文学小组里,相互分享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的“馋疯文学”,行动力强的,还动手复刻起了文学作品中的菜肴。
如果把人们对“馋疯文学”的追捧比做是一种宗教,那么语文课本就是发散圣光的礼拜堂,每一个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孩都受过它的洗礼。
本期虎扯电台的三位主播,就打算聊聊那些给自己馋急眼的文学作品,好好回忆回忆当时那段差点没给书啃了的“饥饿”时光。
对于@渣渣郡和@黄瓜汽水而言,小时候读的课文,是他们与“馋疯文学”的第一次相遇。
《我的叔叔于勒》那句“用一方精美的手帕托住牡蛎壳,嘴向前伸,免得弄脏连衣裙;然后,轻快地一嘬,把汁水喝了,再把空壳抛向大海。”的描写,为内陆少年@渣渣郡第一次描述出了带鱼以外的海鲜味觉,以至于多年以后,在每个饿肚子的夜晚,都能想象出这种食物丰腴多汁的口感。
而令@黄瓜汽水印象深刻的,则是课文《金色的鱼钩》中老班长煮的那碗不加佐料的鲜鱼汤,让她第一次感受到鲜美的力量,以至于馋到回家问家人,文中提到的鲜美,究竟是个啥味。
作为武侠爱好者的@木子童,对这种来自文字的味觉记忆大多来自于金庸的作品,从《神雕侠侣》黄蓉的叫花鸡、荷叶笋尖樱桃汤都让她馋疯,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她都盯着妈妈复刻金庸美食。
相比较赛博时代的看多了就进食PTSD的吃播,古典时代的馋疯文学显然更具魅力,这种吸引力源于它文字间隙中的想象空间,总叫人跃跃欲试:
@渣渣郡在网易人间读到的一篇文章,让他为猪肚鸡疯狂。以至于在读完后的深夜,就在满北京的找馆子,第二天就迫不及待地驱车20公里拉上全家喝汤去了。
火力上来,鸳鸯锅里的红白汤不住地冒泡。
那红汤只是寻常的麻辣底料,我不稀罕。真正惹人注目的,是另一边用猪肚鸡熬出来的白汤。消得七八分钟,滚滚沸汤将鸡油与汤底的胡椒逼上来,用小匙揩去黄澄澄的浮油后,汤底白得赛过姑娘的肚皮。
这道菜是从隔壁梅州客家传过来的,将生姜与胡椒塞进鸡肚,用猪肚把整只鸡严严实实包裹起来,放入砂锅里烹,出锅再将鸡和猪肚剪成块放回汤中。
做法看似简单,可里面辛辣清香全齐了,嘬口汤下去,一股子滚烫的鲜味顺着喉咙往肚里滑。
猪肚鸡是温补的食材,才吃几口,细汗就从额头上冒出来。
——网易人间《火锅里的兄弟情义,未免太过无情》
@渣渣郡发现猪肚鸡的时候,大概是17、18年,大众点评上搜猪肚鸡好像就三家店
但是这种跟随作家文字寻味的旅程,并不全是成功,也常常会翻车。
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中的小玛德莱娜泡茶的吃法,给模仿的@黄瓜汽水尝到血糖升高,差点儿就昏迷了。
@木子童的金庸美食大冒险,也基本以失败告终。比如,她复刻“二十四桥明月夜”的蒸豆腐,就差点没给自己咸死。
“有时候文人菜,就是看着好吃,但实际上做起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她说。
我们在探索美食文学的时候,也在其中发现一些其他有趣的事。
在《水浒传》里,你能看出一些古代平民的饮食习惯,信奉的就是大口吃肉大口吃酒,最具代表性的描写可能就是鲁智深吃狗肉:
鲁智深在五台山熬了段时间,嘴里淡出鸟来,终于有机会下山,在杏花酒店,看见墙边砂锅里煮着一只狗,就掏钱买了半只。鲁智深用手扯那狗肉,蘸着蒜泥吃,一连又吃了十来碗酒。吃得口滑,哪里肯住。店家都呆了,叫道:“和尚,只恁地罢!”
当老百姓正通过一切手段,来满足蛋白焦虑的时候,同一时期的士大夫早就玩起了食物美学。
拿吃肉这件事来说,在宋朝,人们常常把肉食和富贵与粗鄙同时挂钩。前者代表着饮食资源,而后者代表着进餐习惯,像鲁智深、武松那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样子,是粗鄙的象征。
而没有饥饿焦虑的文人呢,早就为饮食上了价值,把它当成一种审美范式。比如在北宋初年,士绅阶层就特别流行富有极简美学的粗茶淡饭,其意义就在于凸显自己的雅趣与禅意。
仔细想来,现在跟网上快被喷成筛子的OMAKASE,其实也算是半不啦啦贯彻了士大夫阶级饮食中:食不厌精、贱物贵做的核心思想了,要的就是一种形而上的体验。
对于更多的普通人而言,追随作家文字的意义在于,它能让平淡无奇的一顿饭,显得更像是一场关于想象力的大冒险。
而不论这场寻味之旅的好与坏,在踏出的第一步时,这一天就多了些许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