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不善造成损失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以外的损失,包括:

1、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

2、其它非正常损失。

下列项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