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方法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以下情形之外,按简易办法计税的都可以开具专票:
1、接受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2、劳务派遣服务(含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3、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4、销售营改增前购买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
5、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按照征收率3%减按2%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