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报道称,浙江省出台政策,,如果创业失败,10万元以下的贷款全部由政府代偿,10万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偿80%。

对于这一政策,财联社报道称,218日,浙江人社厅回应浙江大学生创业失败代偿贷款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了追偿和核销机制,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但对实在没有能力予以偿还的,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后从创业担保基金中核销。

关于大学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程序,浙江人社厅表示,政策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须经两道程序审核把关:一是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审核,通过后为大学生出具由创业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资格认定证明;

二是大学生凭资格认定证明及有关材料,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再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情况、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

审核通过后,政府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为大学生提供担保,经办银行向大学生发放贷款。大学生按期还清贷款本息后,凭经办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材料,向人力社保部门申请贴息。

大学生创业失败代偿贷款 10万元下全管?浙江回应:原则上要予以追偿-冯金伟博客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