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发布了新制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3个部门规章。
其中广大车主最为关心的将于今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规针对汽车超速行驶处罚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具体来看,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性扣3分;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6分。
这也就意味着超速在20%内的车辆,不会进行扣分,而是只会单独处罚警告。
以高速限速120公里/时的路段说明,新规实施后,即便是车速开到143公里/时,也不会被扣分,而按照现行的交通法规,该上限为131公里/时。
以此类推,限速100公里/时的路段,开到119公里/时也不会被扣分,限速80公里/时的路段,最高能跑95公里/时。
但需要注意的是,新规不适用于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