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 5月26日消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爱奇艺被诉著作权侵权纠纷系列案件(共四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爱奇艺侵犯了西瓜视频对《一郭汇》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爱奇艺承担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的赔偿责任,一共判赔4.2万元。
《一郭汇》是相声演员郭德纲在今日头条、西瓜视频播出一档短视频脱口秀。2018年4月,西瓜视频发现爱奇艺内有多个播放《一郭汇》内容的视频。作为《一郭汇》的著作权人,西瓜视频认为爱奇艺未经许可的播放行为构成侵权,遂起诉至法院。
西瓜视频诉称,其是视频节目《一郭汇》的著作权人,爱奇艺未经许可,擅自向网络用户提供了该节目第1期、第3期以及第7期的内容,侵害了西瓜视频的合法权益。
爱奇艺辩称,涉案节目为一档个人脱口秀节目,独创程度较低,不构成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两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作品为系列脱口秀综艺节目中的一期,有针对该期节目特别选定的主题,亦并非仅对主持人及嘉宾的讲述内容进行简单机械录制,有解说字幕、画面插播、画外音、镜头切换、特效及特写,节目结尾处还有嘉宾向主持人提问及主持人回答,系通过镜头切换、画面选择拍摄、后期剪辑等过程完成,其连续的画面反映了制作者独特的视角和富有个性化的选择与判断,表达了与主题相关的思想内容,其独创性程度符合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要求,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